房屋抵押后出租合法嗎(房屋抵押期間可以出租么)
房屋抵押期間可以出租么
法律主觀:
房屋抵押后,如果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可以出租。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并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后,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
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抵押后還能夠出租嗎
一、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擔保法》等法律規定,抵押是一種債權擔保的方式,債務人或第三人并沒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權只是就抵押物的變價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人仍對抵押的房產擁有權。
正是因為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關規定:《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又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設立抵押權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權在先,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沒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賃合同。
因此,房屋抵押后市能出租的。
二、怎么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
雖然房屋抵押后可以出租,但是抵押房屋畢竟不同于一般房屋,所以在出租問題上還是有些不同之處的。
怎么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已經抵押的房屋的出租的大部分程序與其他房屋的出租是一樣的,但是必須注意一點: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因此,出租抵押房屋時,出租人必須要書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經抵押,否則就要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已經抵押的財產能出租嗎
法律主觀:
按照當前最新的規定來看,在抵押期間,作為抵押人是可以將抵押的財產轉讓給他人的。不過,要是當事人之間對此有其他的約定,那么就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處理。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一)根據《民法典》對抵押財產范圍的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二)在以下的動產或不動產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2、建設用地使用權;,3、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運輸工具;,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以上7項所列財產一并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禁止抵押的財產范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不過,要是當事人之間對此有其他的約定,那么就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處理。
法律客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抵押后還能夠出租嗎
法律主觀:
房屋抵押后還能夠出租。,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的規定,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第七百零三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屬于違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抵押房屋的,自房屋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申請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登記部門要在7天內決定是否登記。,《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構成無權處分,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第三人就能善意取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嗎?在抵押期間的房屋能夠出租嗎?
【答案】: 如果房東得到了抵押權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該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細檢查房產證,了解房屋的產權狀況,如果看到房產證上說明該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須在看到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后才可以租房。
我已經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了,還可以把房子出租給別人嗎?
已經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是可以將房租出租的,其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第六十六條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三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低于抵押權設定時約定價值的,應當按照抵押物實現的價值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七十四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主債權的利息;
(三)主債權。
參考資料來源:紹興仲裁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已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已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他物權分用益物權和抵押物權,這兩個他物權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時存在同一個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權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權,所以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房屋有抵押可以買賣嗎?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
2、《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第三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3、由此可見,法律和規章并沒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轉讓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買賣的。總的來說首先抵押財產是允許轉讓的,而非老觀念中轉讓抵押物無效。
4、其次,抵押財產要實現轉讓附有一定條件,轉讓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變化。另外,關于抵押物轉讓的法律規定是針對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而不是針對抵押物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流程是什么?
1、申請銀行房子抵押貸款需要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個人賬戶這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2、銀行房子抵押貸款時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并進行公證。
3、貸款合同簽訂并經公證后,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個人賬戶這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房子抵押了還能出租嗎
房屋抵押了還能出粗,但是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沒有約定的,抵押人的出租房屋未使抵押房屋價值減少,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也不與其他約定條款沖突的情況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出租房屋注意事項有哪些?
1、辦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按照法律規定,除經依法批準修建的住宅可以無須辦理竣工驗收合格手續及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權證的廠房、倉庫、樓、商業鋪位出租的,必須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及消防驗收合格證,否則,將可能導致該租賃合同被法院以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認定為無效合同。
從而導致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出租人也將因此承擔因合同無效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在出租房屋時,應當能夠提供對房屋和商鋪擁有合法的權利的文件。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作為其合法權的證明。在簽訂房屋或者商鋪租賃合同時,出租方必須擁有對房屋享有權或者享有出租權。
3、如果用于出租的房屋屬于利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而出租建筑物的,必須先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照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應當嚴格使用,如果未能辦理規劃許可證,則不能用于非農業經營和收益,否則將導致合同因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而被法院認定屬于無效合同。
房屋抵押辦理流程是什么?
1、申請抵押貸款。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
2、提交并查詢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并準備貸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證件按要求準備齊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個人消費用途的相應合同、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權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3、看房評估。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估。
4、報批貸款。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評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后,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產權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之后產權、國土、抵押合同交銀行存檔。
7、銀行開戶、放款。借款人開立還款賬戶、銀行放款至該賬戶,借款人按月還款。
抵押的房子能出租嗎
法律分析:抵押的房屋是可以租賃的。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規定,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處分抵押物,但并未規定不得出租抵押物。抵押權只是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人就某物設定抵押后仍對該物享有所有權,只要租賃期限不超過債務的清償期,抵押人可就抵押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即有權將抵押物租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
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