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會看離婚協議內容嗎(離婚協議民政局可以提供嗎)
離婚協議書民政局有檔案嗎
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是會留有存檔的,而且民政局至少會保存20年。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必須要有的法律文書,民政局只有在看到離婚協議書里面對于雙方離婚意愿、財產與債務分配、子女撫養權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約定后,才會頒布離婚證。
當事人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時,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離婚協議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在我國協議離婚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離婚協議書的時效
男女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
在拿到離婚證之后,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只有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也即為撤銷權的行使,這個時效為一年。
二、離婚協議書的生效
要知道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時間,首先要知道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民政局有備份嗎
會有存檔。雙方若能就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債務分配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然后由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再雙方已登記離婚后才生效。且在辦理離婚登記時不僅要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也必須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因為離婚協議,是雙方就離婚共同表達的意思表示,離婚條件成就是協議生效,而實現離婚條件即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或者經訴訟方式已經解除婚姻關系。也就是說離婚協議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后取得離婚證才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可以查到嗎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可以在婚姻登記機關查到,婚姻登記機關長期保管夫妻雙方的婚姻登記檔案,其中包括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的離婚判決書副本。 協議登記離婚的夫妻應當訂立離婚協議,通常一式三份,夫妻雙方以及婚姻登記機關各有一份。 婚姻關系屬于當事人的隱私,可由相關權利人攜帶身份證、離婚證或判決書前往婚姻關系締結地的民政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查詢。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在法院離的婚,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能查到嗎
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記部門查詢的,因為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證的時候,發證地的民政局已經將離婚協議等內容備案了,因此查詢也就要去頒發離婚證的民政局去查。如果辦證時間過長,也可能移交到了當地檔案館,可以到檔案館去查(移交時間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當地民政局去問一下便可。
離婚證不能隨便查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查他人的離婚證信息的,能查離婚證信息的只能是婚姻當事人或是利害關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