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沒人照顧,可以取保候審不
夫妻中一人收監(在看守所)一人死亡,孩子未成年,無人照看。收監的人能否提出取保候審,出來照顧孩子?
首先,妻子能否辦理取保候審要根據她涉嫌的犯罪行為、證據情況、社會危害性等因素來決定。如果妻子的罪行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且取保候審對于案件調查沒有太大影響,那么她可能有取保候審的機會。但如果她的罪行比較嚴重,或者社會危害性較大,或者取保候審可能會影響案件調查,那么她可能無法取保候審。
其次,妻子是否會被判實刑也要根據她的犯罪行為和證據情況等因素來決定,無法給出明確答案。不過,如果她被判實刑,她可能會被送往服刑,無法照顧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孩子的監護權可能需要由法院或者當地兒童福利機構來處理。
此外,如果男方和女方家人都無法照顧孩子,那么可以考慮申請由當地兒童福利機構負責照顧孩子。兒童福利機構會為孩子提供生活、教育和醫療等方面的幫助。由于經濟狀況比較差,可以考慮向兒童福利機構申請相關幫助或者福利補貼,以支持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最后,關于收監的人能否提出取保候審、出來照顧孩子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她能夠取保候審,那么她有可能出來照顧孩子;如果她不能取保候審,那么她就無法出來照顧孩子。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她被判刑并被送往服刑,那么她就無法照顧孩子。
通知行政拘留小孩沒人照顧怎么辦
法律分析:被行政拘留小孩無人照顧,依法應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親屬予以監護,如果沒有近親屬的,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只有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且辦理了才會批準。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夫妻是被執行人如果司法拘留是拘留倆個嗎孩子沒人照顧怎么辦
拘留家中小孩無人看管,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向辦案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只有真正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且必須辦理取保候審的,才會批準。不管是否批準,三日內答復。法律依據:《拘留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權利,被拘留人與他人的來往信件不受檢查和扣押。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規定。據此,被拘留人手機是不允許帶入的,但是可以正常通信。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向拘留所警察提出撥打電話的請求,是否被準許由拘留所決定。
他有兩個兒子在上幼兒園沒人照顧請問這種情況可以保釋嗎
【他有兩個兒子在上幼兒園沒人照顧請問這種情況可以保釋嗎】這個不是法定保釋理由。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下面我從四個方面給你詳細分析一下有關取保候審的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執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據此,取保候審有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兩種方式。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保證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為其擔保的人。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與本案無牽連;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處
和收入。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嚴格審查保證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符合保證人條件的,應當告知其必須履行的義務,并由其出具保證書。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監督被保證人履行法律規定的被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經查證屬實后,由縣級以上執行機關對保證人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如果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串通,協助被取保候審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司法機關提供,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保證人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取保候審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公安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公安機關作出。
(三)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準。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后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后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四)取保候審的程序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后7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并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并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刑事案件可以馬上取保候審嗎?因為還有兩個孩子沒人照顧!
孩子沒人照顧不是取保候審的理由,符合取保候審適用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是否批準由辦案機關決定。
相關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