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簽訂時間要求
人員施工時間在合同簽約前怎么定性
施工合同訂立日期與生效時間怎么確定
施工時間應該是在合同中雙發協商妥當的。在簽訂施工合同的過程中還需要注意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其中規定條款是否完善。具體如下所述:
(一)施工合同訂立日期
根據《合同法》對合同成立時間的法條規定,應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如該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證據可以證明最后簽章的簽注日期,則以該簽注蓋章之日為合同成立日;若無,則鑒于履行行為原則上應該晚于合同簽訂日,故在能證明履行行為的基礎上,該履行行為應可以視為合同成立的起點。
具體如下:
1、合同以要約、承諾的方式訂立的.承諾生效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在通常情況下,表現為兩種方式:一是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二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行為時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4、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對方接受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對方接受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
(二)施工合同的生效時間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所以,一般的承包合同,訂立日期是雙方簽字之日起,簽字有前后順序的,以后一順序為準,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是成立時生效,附條件的,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施工合同簽訂時間怎么規定
法律分析:對合同成立時間的法條規定,應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如該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證據可以證明最后簽章的簽注日期,則以該簽注蓋章之日為合同成立日;若無,則鑒于履行行為原則上應該晚于合同簽訂日,故在能證明履行行為的基礎上,該履行行為應可以視為合同成立的起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招標結束后施工合同什么時候簽訂
法律分析:招標人與中標人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7日內草擬承發包合同報市招投標辦核對,30日內簽訂承發包合同,并在7日內報招標辦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第二十五條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第三十條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施工單位勞動合同什么時候簽訂
一、勞動合同什么時候簽訂
《勞動合同法》就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規定:
1、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4、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并協商辦理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手續。
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常見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業濫用的情形,比如試用期滿才簽、試用期很長、工資很低、試用期不參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確,可以有也可以沒有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內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企業不能以試用期為由不簽訂勞動合同,且試用期內也必須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試用期的工資也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的長短也有講究。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時,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以上就是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勞動合同什么時候簽訂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合同。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時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時限是7天。根據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當中明確的要求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的30天起,對簽訂具體的書面合同合同簽訂之后的7天之內,是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和辨認的申請。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時限是多久?
一般是7天之內進行辦理的。法律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有具體的規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1、網上申報。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門戶網站,然后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2、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建筑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其簽訂也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發包人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應當與發包人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對雙方的責任、義務、權益等合同內容進一步協商。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訂立程序是什么?
承包人與發包人訂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應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標通知書;
(2)組成包括項目經理的談判小組;
(3)草擬合同專用條件;
(4)談判;
(5)參照發包人擬定的合同條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與發包人訂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雙方在合同管理部門備案并繳納印花稅。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簽訂建設工程施工類型的合同的話,那么肯定是需要采取書面的方式,這樣能夠對雙方當事人的一些義務和權利做出非常明確的規定,同時這類型的合同在簽訂完畢之后,也需要在7天之內完成備案的手續。
中標通知書下達后規定30日內簽訂合同,想請教下,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在法律允許的多久時間范圍內簽訂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范圍內必須簽訂合同。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天未簽合同,如果后來雙方簽了,也就算了,等于雙方把這一頁揭過去了。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天未簽合同如果一直不簽合同,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舉報,要求依法處罰,并賠償投標方損失。
中標后雙方之間就具有了法律關系,相當于把合同的簽訂推遲。如果雙方在30天后簽訂就不會負法律責任,如果一方堅決不愿意簽訂,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擴展資料:
招標投標方面的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六十二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三)《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八一條規定“招標人不按規定期限確定中標人的,或者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改變中標結果的,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根據情節可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中標人損失的,并應當賠償損失。
(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工程中標后多久簽訂合同
一般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三十日內簽合同。中標人確定以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并與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
確定中標人后一般先進行三天的中標公示,公示完畢無異議后就可發中標通知書了,對此法律并無詳細規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并與中標人在3O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招標投標法中規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中標后,簽訂合同的流程具體如下:
1、中標通知書: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2、中標結果公示: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3、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招標人和中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
4、提交書面報告:確定中標人后15日內,招標人應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工程招標以后多長時間簽合同
30天。工程招標完以后應在中標的三十日內簽合同。即投標人對建筑工程中標后,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一、法律依據
1、《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二、工程招標后應怎么樣簽訂合同
(1)訂立合同前: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
(2)合同簽訂時: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
(3)合同簽訂后: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在規定時間內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招標人應當從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 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