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逃跑了一定會構成逃逸嗎



發生交通事故逃跑了一定會構成逃逸嗎
發生交通事故逃跑了一定會構成逃逸嗎
交通事故發生后,無故離開現場都算逃逸行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準,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的、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的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具體如下: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發生交通事故逃跑了一定會構成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開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1、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對肇事者的處罰為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并處15日以下拘留,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2、如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引發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交通肇事后逃逸或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二條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