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延誤多久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是多少?是根據哪個條例?(飛機延誤查詢航班動態)



飛機延誤多久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是多少?是根據哪個條例?(飛機延誤查詢航班動態)
飛機延誤多久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是多少?是根據哪個條例?(飛機延誤查詢航班動態)
一般情況下,飛機延誤4個小時之上的,航空公司就應當對乘客開展賠償。假如是由于航空公司本身導致的長時間耽誤,乘客能夠 取得航空公司相對應的經濟補償。 這一指導意見關鍵包含下列內容:首先,航空公司因本身原因導致航班延誤標準分成2個,一個是耽誤4個小時之上、8個小時之內,另一個是耽誤大于8個小時之上。飛機延誤4到8個小時(包含8個小時),航空公司還應向乘客帶來價值三百元的購票打折、里程或其它形式的等價補償,或者人民幣兩百元。耽誤8個小時之上則要向乘客帶來價值四百五十元的購票打折、里程或其它形式的等價補償,或者人民幣三百元。
通常情況下,飛機延誤4小時以上的,航空公司應該對乘客進行賠償。
根據延誤原因的不同,航空公司對于飛機延誤的補償標準也是不同的,只有是承運人的原因導致延誤時才會給予補償。如果是由于承運人航空公司造成航班延誤,乘客退改簽相關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延誤4小時以上的,應當安排休息場所,還需要提供購票折扣、里程等值補償或現金補償。
通常延誤時段在4~8小時之間會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的補償;延誤時段在8小時以上會提供價值450元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的補償。
如果是非承運人的原因,當出現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延誤時,因為這些原因都非承運人即航空公司的過錯導致的延誤,所以當出現這些原因導致飛機延誤時,航空公司不提供補償。
飛機延誤經濟賠償的法律依據: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在2004年出臺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中,沒有制定統一的“民航延誤航班賠償標準”,只是明確指出,致航空延誤的天氣、機械故障歸結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無須賠償旅客任何經濟和精神損失的。
此外,《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還規定,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必須即時報告當地民航管理部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誤4小時以上應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因主觀原因或客觀原因延誤后不作有效處理,造成航班延誤12小時以上的,將視情節輕重暫停或撤銷航班或航線經營許可權。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