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怎么做婚前財產公證(婚后做婚前財產公證有效嗎)
夫妻財產公證去哪里辦理?
夫妻財產公證應當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公正,如果夫妻雙方對于財產有書面約定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夫妻財產公正應當雙方同時到場,單方不能辦理,夫妻財產公正應當提交當事雙方身份證,戶口本,財產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一、夫妻財產公證去哪里辦理?
夫妻財產公證是去當地的公證部門。另外,如果夫妻雙方有書面的財產約定,不用公證,同樣會受法律保護的。
二、夫妻財產公證程序
1、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雙方或未婚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或婚后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2、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分兩種形式:
(1)、未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2、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受理。應當提交的材料:
(1) 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
(2) 財產的產權證明。
(3) 結婚或未婚證明。
(4) 協議書草稿。
3、當事人在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中,應對各方婚前財產(或婚后財產)在婚后的使用、維修、保養、處分以及財產孳息歸屬作出約定,對各方婚前(或婚后)債務清償作出約定。
三、婚前財產公證
1、是需要你和你的男朋友共同辦理的,單方不能辦理。
2,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程序如下:
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 )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3、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4、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5、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6,到所在地的公證處去辦理財產公證。
綜上所述,公正機關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財產或者債務的范圍或者權利歸屬達成協議的,協議真實合法應當給予證明,財產公正有婚前財產公正,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公正,財產協議應當對夫妻雙方債務清償做出約定,財產公正應當提交相關材料,然后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公正申請,公正員受理后,應當審查財產權利證明,當事雙方在公正書上簽字生效。
婚后如何做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分析:婚后做婚前財產公證的方式是:1、雙方必須攜帶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2、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進行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于婚前財產公證,你知道多少?
在我認為,婚前財產公證接受與接受,那要看實際情況.我曾經在公證處工作了二年,那時我也接到許多類似的電話,他們都來咨詢婚前財產如何公證?
但當時因為我們公證處沒有開辦這個項目,所以在實際操作中我也沒法解說.但對于我個人來說,我覺得還是能接受的,畢竟現實生活中很多事實我們是無法預料的.就像我曾經聽一位老人說過,他說,現在是你的老婆,并不代表以后也是你的老婆,除非死了進棺材了,那才是你的老婆.我覺得他說這句話真的是太現實了,因為生活就是這樣,今天是你的,明天也許就是別人的了。
婚后可補婚前財產公證。當事人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手續的,應準備好公證手續所需的相關材料,然后夫妻雙方共同到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公證機構對公證事項和材料進行核實;工作人員經審查后,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當事人出具婚前財產公證書。
一、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
1、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有些熱戀中的男女,在結婚登記時,往往對婚前財產公證不理解,認為是多此一舉。其實,要結婚了,對雙方各自財產進行明確,這并不意味著雙方今后就一定會有訴訟產生,也并不是只針對其中某一方。雙方的財產都進行公證,以后真的發生糾紛,用不著請律師,由法官裁決就是。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短期內對解決財產麻煩有利。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公證,在短期內會避免夫妻之間的財產紛爭之擾。因為事先有了婚前公證,所以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從而也會避免一些因財產分配問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爭端。
3、降低社會運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婚前財產公證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雙方對未來生活的理性而謹慎的預期;其次,隱含在婚前公證行為中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承認了未來選擇生活的權利和義務。結婚是自由的,婚前公證是對婚姻和財產歸屬的肯定。但離婚也是雙方具有的權利,并且婚前財產從一開始公證就是明確的,處理起來十分容易。這一制度的建立,減少了政府和社會為界定各自財產利益而進行的大量調查、取證、判斷、執行等麻煩,降低了社會運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弊端:
1、有人為躲債而申請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以婚姻成立為前提,如果婚姻不成立,公證也是無效的。現實中還存在這樣一類現象,例如某男在婚前有自己的財產,并且還有一些債務,為了躲避債務,他便將婚前財產公證為未婚妻所有,在雙方結婚后,該男子被追債或被法院強制執行時,因為自己原有的財產已經屬于妻子,便不能被強制執行,這無疑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
2、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婚前財產公證因無年限限制,因此在平衡雙方利益時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如夫妻雙方在結婚前,將房屋等財產公證為男方所有,而十幾年后,雙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這時發生婚變,男方拋棄了女方和孩子,而女方在婚前公證時一無所有,那么她和孩子的處境將會十分艱難。
婚后怎么做婚前財產公證
婚后做 婚前財產公證 的方式: 當事人依法向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公證機關依法審查申請,確認符合條件的,應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且公證申請應由夫妻共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