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認定書必須當事人簽字嗎(事故責任認定書一方不簽字怎么辦)
責任認定書下來需要簽字嗎
法律分析: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不需要簽字。法律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完成后,應當在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當事人收到責任認定書后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因此,責任認定書不需要簽字,直接由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給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雙方簽字嗎
法律主觀: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但是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一定要對方簽字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會給當事人,且不需要雙方都簽字,有一方簽字,交通事故認定也是有效的。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百萬購車補貼
交通事故認定書雙方都需要簽字嗎
交通事故認定書雙方可以不需要簽字。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簽字不影響責任認定的法律效力,送達對方即可。若是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處理流程是什么
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4、發生事故后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5、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事故責任認定書必須當事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應由事故當事人本人簽收。、如果當事人本人因特殊的原因不能親自簽收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簽收。在委托他人代為簽收時,應該向交警部門提交以下材料:(1)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人現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情況、由代理人代為簽收責任認定書的授權,最后應由委托人親自簽名并署明日期。(2)代理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本人要簽字嗎
要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本人要簽字。但是即使不簽字也不影響認定書的效力。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這樣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事故責任認定書必須本人到場簽字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本人到場簽字,要視情況而定:
1、交通事故認定書需雙方簽字,當事人不能去,可以委托代理人簽字;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如果是全責,就不需要對方簽字,也可以拿到車;
3、受害者在這次事故中,需要得到相應的補償,本人最好簽字,不簽字的,可能找不到人來處理最后的事故。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的要素如下: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是一定要本人簽字。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當事人雙方簽收,當事人無法去,可以委托代理簽字。一般的事故,沒有亡人,沒有重傷的,交警會在10個工作日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拿到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3日內提出復議,一周給予答復,要是超過3日沒有提出復議,視為放棄申請復議,但過了3才覺得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劃分責任,最后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非本人簽字有效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非本人簽字有效嗎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非本人簽字的情況下,也是認定為有效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若不是本人簽字交通警察需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給交通事故的當事人。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二、交通事故的構成要素是什么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認定書必須本人去簽字嗎
法律分析:不是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當事人雙方簽收,當事人無法去,可以委托代理簽字。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如果是全責的話,就無需對方簽字,也是可以拿到車子的。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在經過現場勘驗、檢查、調查等相關程序后,會制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以此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并及時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責任認定書是老板簽字還是駕駛員簽字?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是由老板簽字,必須由駕駛事故車輛的駕駛員簽字。
事故車輛駕駛員才是事故的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