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使人致死屬于犯罪嗎(正當防衛致死要判刑嗎)
正當防衛殺人犯法嗎
正當防衛分為有限正當防衛權和無限正當防衛權,法律規定正當防衛導致罪犯死亡的屬于無限正當防衛權范疇。當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嚴重威脅,不采用極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幾個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發生的犯罪行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嚴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極端手段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正當防衛導致他人傷亡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需要結合正當防衛有無明顯超過必要程度來進行分析。如果認定正當防衛的話,即使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不屬于正當防衛或者防衛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就應該是涉嫌構成犯罪了,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和是否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都要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和細節考量。因此,正當防衛而導致的致人死亡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在正當防衛的情況下,誤殺對方算不算犯法?
在正當防衛情況下,誤殺對方不算犯法,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否是正當防衛,不是自己說得算,而是要經過檢察機關對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作出嚴謹的判斷。
如果你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反抗行為,致使對方被誤殺,并且沒有超過必要限度就不算犯法。比如,對方用兇器加害于你,正在危急關頭,你撿起了磚頭進行回擊,不慎將對方誤殺,這不算犯法。但是如果你在撿起磚頭回擊的時候,對方已經倒地,沒有還擊之力了,你仍然用磚頭他對他多次擊打,造成對方死亡,這就屬于防衛過當,已經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防衛過當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是否符合正當防衛,要遵循五點個必要的條件:
第一點:對方的行為,屬于不法侵害。
第二點: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中。如果對方手里邊兒有兇器,但并沒有想要行兇的意識,這個時候是不能主動回擊對方和傷害對方的。
第三點:正當防衛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并非對方有加害的行為就可以無限的對其傷害。
第四點:正當防衛的宗旨是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不被不法分子侵害,不是加害他人的保護傘。
第五點:正當防衛,防衛的是不法侵害的本人,比方說一男子正在對你加害,你是不能對他的妻子、孩子進行反擊的。
正當防衛的過程中也有很多誤區要明確:
第一,打架斗毆觸犯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在雙方互相毆打和反擊的過程中,均不屬于正當防衛。但在互毆的過程中,一方已經停止加害對方的行為了,而另一方卻不依不饒仍繼續采取加害的行為,才有可能存在正當防衛行為的。
第二,并非對方手中有兇器就能認為是不法侵害。
第三,故意挑逗對方致使對方先行動手進行加害的,然后以正當防衛反擊對方,造成對方受傷的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
第四,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侵害是不適用正當防衛的。
綜上所述,所謂在正當防衛的情況下,誤殺對方,是要根據當時的情形來判定的。
如果二人是在互毆的情況下,一方將另一方不慎誤殺,那很有可能是要觸犯法律負刑事責任的。
如果不是互毆,而是對方單方面加害,在沒有超過必要限度的情況下的反擊,是不犯法的。
但在防衛的過程中,對方已經沒有了加害能力的情況下,你依然對對方實施所謂的反擊防衛,造成傷害甚至對方死亡,是要負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