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離開現場了可以理賠嗎(單方事故離開現場了可以理賠嗎)
單方事故離開現場還能理賠么
法律分析:單方事故離開現場如果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且及時通知了保險公司,在其工作人員到達現場查驗后再離開的一般能理賠。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未報警也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與對方協商好賠償責任,擅自離開的,能否理賠具體要詢問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六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保險人。
第十七條 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第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強險的保險單;(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事故離開現場了可以理賠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離開現場不能理賠。
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條款對棄車離開現場之條款作了加黑處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且相應條款屬于法律明確禁止的情形,上述條款在保險公司履行提示義務后依法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離開了事故現場還可以走保險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事故后離開了現場即使報了保險,保險公司也會拒絕理賠。根據保險條款約定及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其次,在雙方的保險條款中約定:“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汽車事故對方全責但對方不知情跑了,24小時后報保險公司還能理賠嗎?
因為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逃逸,而車輛的被保險人的損失無法向肇事者索要的,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也是需要對事故進行賠付的,除非有充分證據證明并不是被保險車輛的主要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五十八條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自保險人賠償之日起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險人應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
第五十九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并且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取得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
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
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第九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 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交通事故后離開現場,保險公司可否理賠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交警裁定你是肇事逃逸,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明確寫明了是肇事逃逸要承擔事故全責,那么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的。肇事逃逸保險法就規定了不能理賠。
如果交警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中沒有認定你是肇事逃逸,并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保險過誰就是正常理賠的。
事故不知情開車走了保險公司理賠嗎
這種情況是可以賠的,但賠付的金額會少,因為一是離開現場了,屬于無現場的事故,二是不能確定責任,也不排除他車責任的可能性,所以一般賠付的金額會少很多。事故認定書上是否劃分你方為全責?如果是全責,保險公司一般會認為“發生事故駕離現場”等同于“肇事逃逸”,通常會拒絕保險你墊付的醫療費。至于認定書載明你事故發生駛離現場,那是因為交警無法確定你是否因為肇事逃逸,所以只是將你離開現場的事實寫明。 一旦保險公司拒賠,那么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責任,就唯有訴諸法院處理。要么是受害方提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處理,要么就是你方提起保險合同糾紛處理。
拓展資料:車保險什么情況下不理賠
一、新車未上牌、無臨時牌或者臨時牌過期期間造成的損失在汽車基本險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都明確規定,除非另有約定,否則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臨時移動證,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二、車輛未在規定時間內年檢或者未通過年檢出事造成的損失車輛未通過年檢或者未及時年檢的,均屬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車險免責條款規定,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而上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三、車輛修理期間出事故造成的損失車輛在檢測、維修、養護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維修點負有看管車輛的責任,車輛被盜或者損壞是屬于維修點的過失。
四、撞到自己家人的第三者責任險其中一條免責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以及他們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不負責賠償。
五、在收費停車場丟車對于在收費停車場被盜竊的車輛,盡管投了全車盜搶險,保險公司依然不會賠償。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既然停車場是收費的,那么就有看護保管好車輛的義務。
交通事故移動現場了還可以報保險嗎?
可以的。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后報警:
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需要派員到現場處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
2、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