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法人將承擔什么責任(企業破產后債務無法償還法人會怎么樣)
公司宣布破產法人承擔什么責任
破產后法人的責任,一般有以下的三種,具體如下:
1、企業破產,法定代表人承擔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后再辦企業時會受到很多限制。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法定代表人的人身可能受到限制,如拒絕執行法院判決,導致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受到刑事處分;
2、如果法人沒有成立上的缺陷,其虧損責任既不由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承擔,也不由法人自行承擔;
3、個人獨資法人只要能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需要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以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負債時,由公司承擔全部財產,無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除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破產的,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由股東承擔連帶責任。企業破產法人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法人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后依據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一、公司法人代表的好處和壞處如下:
1.壞處:法定代表人是有風險的,公司欠款不還,法人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因為法人不當行為產生的債務,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受到刑事處罰。找法網提醒您,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好處:當法人代表,獲得法人授權后,可以更方便的對外進行經濟活動,促進公司發展;再次,當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話語權,在處理一些緊急事項時,可以代表法人做出決策。
二、哪些人可以擔任法人代表
1、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體是誰由公司章程規定。
2、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說應當年滿18周歲,且精神智力狀況完全正常。至于在學歷、職稱、工作年限等方面則沒有要求。
3、我國法律對法定代表人無國籍要求,登記時只需提交公司的任職證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即可。
4、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東或董事會決定。
三、申請破產的相關流程
債務人申請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
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7、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8、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9、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10、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11、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12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公司申請破產的注意事項:
1、要糾正企業破產就是逃避債務的錯誤觀念
2、作好企業破產前的清算工作
3、企業職工安置預案應依法作出
4、依法作好破產清算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宣布破產,法人需要承擔什么
法律分析:企業破產,法人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法人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申請破產法人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申請破產法人承擔過錯責任和清償債務責任。
企業破產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法定代表人在過錯范圍內承擔過錯責任。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并公告。可見,企業只有在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體資格才消滅,所以在法人人格消滅前的破產或清算,以法人財產來承擔的也是一種法人的責任。當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能力歸還債權人的債務時,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在債權人的申請下宣告破產,也可以在債務人的申請下提出破產。債務人一般指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那么當有限責任公司宣布破產,其公司法人往往變成債務人。按照民法理論,破產是公司無法經營法人結束公司有限責任的必然結果,法人以其獨立財產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破產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申請破產。破產申請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債務人、債權人、債務人股東等都有權作為破產申請人;
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應作出正式書面裁定,裁定中應指定破產管理人。法院應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通過公告方式通知潛在債權人;
3、債權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后應當申報債權;
4、召開債權人會議;
5、重整或和解。重整,即對債務人進行重整,使債務人可以繼續經營。債權人可以適當延長債權期限,債務人重整后如果經營好轉,再行償還債務;
6、宣告破產。如果債務人無法重整,也無法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則法院應宣告債務人破產;
7、財產分配。破產管理人將債務人的資產變現后,按照分配方案分配給債權人,用于償還部分債權;
8、破產程序終結。債務人已經無資產可供分配時,法院應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綜上所述,公司申請破產法人承擔過錯責任和清償債務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公司倒閉法人要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分析:企業破產,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擔責任,由公司以其全部破產財產承擔責任。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違反忠實、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則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公司破產法定代表人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1、如果企業破產且法人代表負有個人責任,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2、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法律客觀: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125條規定: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企業破產法人代表將承擔什么責任
企業破產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法定代表人在過錯范圍內承擔過錯責任。企業的法人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法人責任是指一種以法人財產為基礎的有限責任。法人財產是法人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法人的責任的實質是一種法人財產有限責任。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經營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對外責任無疑應為法人的責任,應由法人來承擔。但法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它不是靜態的,而是在不停地動態地變化,法人從設立到后來的可能被撤銷、解散或破產。那么在這些特殊情況下,法人的債務如何處理和承擔,是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法人設立時的責任承擔的設置決定了在法人倒閉后的責任承擔的問題。法人終止時的責任承擔按照大陸法系的制度設計,在進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謂“先散后算”;而英美法系則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后才能解散,即“先算后散”。但都遵循著這樣的設計思路:清算---注銷---人格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百三十條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處以罰款;給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破產法人代表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分析: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后果;如果企業破產并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三條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條 破產案件審理程序,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破產后法人需負什么責任 主要包括這些內容
眾所周知,企業有企業法人,企業法人是有限公司對外承擔無限責任的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應當在不同的場合承擔各種法律責任。需要在各種場合代表公司的人,甚至代表公司簽訂各種合同。那么,公司破產后法人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呢?
公司破產后法人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1法人在未來再經營企業時將受到許多限制。企業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可以限制法人的人身。
【2】一般來說,其損失責任既不由股東也不由法定代表人承擔,而應由法人自行承擔。
【3】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調查程度或者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除外。
【4】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破產程序終止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
當企業不能繼續經營時,他們將申請破產,否則當企業債務緩慢增加時,影響會更大。破產是企業法人的一個困難決定,企業破產也會對法人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誠義務、勤勉義務,導致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破產法人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公司破產法人承擔的責任包括以公司的全部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在經營情況同時滿足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條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公司破產清算法人要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企業破產,法人需要對企業的 債務承擔 清償責任。法人承擔 債務 的清償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 公司法 》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 企業破產法 》 第一百二十五條 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