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有哪些類型(犯罪現象有哪些類型)
犯罪的故意有哪些類型
犯罪故意的類型如下:
1、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其中包含以下幾層意思:
(1)行為人在行為當時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首先,此處的“會發生”包括必然發生和可能發生兩種情況。其次,這里的危害結果是相對確定的結果。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還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刑法規定的一些特定事實;
(2)行為人對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持希望其發生的態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關鍵。即行為人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發生危害結果是行為人實施危害行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希望發生的危害結果與其明知會發生的結果須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具有明確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行為人想通過自己的行為促使危害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愿望。這與行為人希望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的心理傾向是單向的。即要危害結果發生,一旦危害結果沒發生,是違背行為人的心愿的。
2、間接故意犯罪。間接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其包含以下幾層意思:
(1)行為人對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結果須持放任其發生的心理態度,即行為人對明知可能發生的結果既不是希望其發生,也不是希望其不發生,而是任其自然,發生不發生都無所謂;
(2)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僅限于明知“可能發生”一種情況;
(3)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為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與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結果發生的要求不相符;
(4)間接故意犯罪只有構成與不構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與否的問題;
(5)間接故意的認定:行為人追求一個直接故意殺人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個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行為人追求一個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的發生;突發性的犯罪,不計后果,放任他人死亡的結果的發生;
(6)間接故意犯罪處罰原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罪的規定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區別如下:
1、從認識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必然發生或可能發生;而間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可能發生;
2、從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而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有觀點認為,明知結果的必然發生而持放任態度時,也應屬于間接故意。
二、構成故意犯罪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2、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放任態度。
總之,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間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需注意直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必然發生或可能發生;而間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可能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理論上把犯罪故意區分為兩種類型即什么
法律主觀:
犯罪故意一共有兩種一種是直接故意另一種是間接故意。犯罪過失的種類: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故意犯罪的類型。
【答案】:直接故意、間接故意
①直接故意:行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
生的一種主觀心理態度。必然發生+希望發生、可能發生+希望發生
②間接故意:行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主觀心理態度。
間接故意的三種情況:①行為人追求某一個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結果的發生②行為人追求一個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種危害結果的發生。③突發性的犯罪,不計后果,放任嚴重結果的發生。
哪些屬于故意犯罪
法律主觀:
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是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事件,因而構成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的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意犯罪分為兩種:直接故意犯罪和間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犯罪:有加害的的故意,實行了加害行為并且希望加害結果的發生,即為直接故意犯罪。間接故意犯罪:知道加害行為可能會產生加害后果,希望或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造成了實質性的危害,即為間接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最常見的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貪污罪,綁架罪等等都是十分常見的故意犯罪,其中多數包含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注意過失犯罪不是故意犯罪,因為其主觀并無加害的故意,且不希望加害結果的發生,如:交通肇事罪,重大安全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醫療事故罪等等。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詳細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如何區分刑法中的犯罪故意與日常生活中的故意
法律主觀: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 根據我國《 刑法 》第14條第1款的規定,犯罪故意可以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在直接故意中,只要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是明知的,無論是明知其必然發生還是明知其可能發生,并對這種危害結果持希望其發生的心理態度,即可構成直接故意。 (2)間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間接故意具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是為追求一個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結果的發生,如甲為放火燒乙的房屋而放任了將睡在房中的乙燒死; 二是為追求一個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一個危害結果發生,如甲為打一野兔而置可能誤中正在附近采摘果實的乙于不顧,并開槍擊中乙致死; 三是突發性犯罪中不計后果放任一種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如甲因違法犯罪被乙當場抓獲,為掙脫逃跑致乙死亡。 以上三種情況中,行為人對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都是持間接故意的心理態度。 《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什么叫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種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犯罪故意的種類如下:
1、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
2、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犯罪故意名詞解釋
犯罪故意一般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犯罪故意可以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直接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2)間接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間接故意具有以下三種情形:
1、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結果的發生,如甲為放火燒乙的房屋而放任了將睡在房中的乙燒死;
2、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一危害結果發生,如甲為打一野兔而置可能誤中正在附近采摘果實的某乙于不顧,并開槍擊中某乙致死;
3、突發性犯罪中不計后果放任某種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如某甲因違法犯罪被某乙當場抓獲,為掙脫逃跑,某甲掏出匕首向某乙刺去,致某乙心臟被刺破傷重而死。以上三種情況中,行為人對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都是持間接故意的心理態度。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故意犯罪有哪些罪名
故意犯罪有以下罪名:
1、故意犯罪的主要有盜竊罪、詐騙罪、搶劫罪、搶奪罪、敲詐勒索罪、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制作販賣偽劣商品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妨礙公務罪、貪污罪、受賄罪、職務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強奸罪、走私罪等;
2、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形態;
3、故意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刑和附加刑兩刑事責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主刑職能中,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附加刑分為罰金、財產。
故意犯罪的種類具體如下: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認識因素: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明知自已行為的內容與危害性質、明知會發生某種危害結果、某些犯罪還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刑法規定的特定事實);意志因素: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2、間接故意:放任。
3、間接故意與直接故意的區別:兩者的認識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為必然發生的危害結果也可以是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而間接的只能是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
4、間接故意的發生:一是行為人為了實現某種非犯罪的意圖而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二是行為人為了實現某種犯罪意圖而放任另一危害結果的發生。
綜上所述,刑事犯罪根據行為人主觀形態的不同,可以分為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而在故意犯罪當中有可以詳細區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當然,過失犯罪里面也包括了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兩種情況。針對具體某一個犯罪,可能法律中要求只能是故意或者過失才能構成,因而要是主觀上面不符合的話,那么就無法認定構成此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