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欺詐的法律后果是怎樣的(保險欺詐金額及其法律后果)
保險欺詐的法律后果
保險欺詐應承擔法律后果如下:
1、為保護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防止保險,并且不退還保險費;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
3、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其他證據,虛報事故原因,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險欺詐行為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保險欺詐的行為如下: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 騙取保險金 的。如某人投保家庭財產險后,被盜微波爐一臺,價值2000元,在 保險公司理賠 時,其家中本無電視機,卻謊稱家中有一臺價值1萬元的彩色電視機被盜,騙取保險金;2、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如某倉庫投保企業財產險后,沒有發生倉庫被盜事件,而故意制造倉庫被盜的假現場,騙取保險金;
3、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欺詐行為不僅損害保險公司的利益,同時也損害其他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保險欺詐還常常伴有其他暴力犯罪事件,因此是一種社會危害極大的違法犯罪行為。除保險公司自身要采取措施防止被欺詐外,保險法從我國國情出發,對上述保險欺詐行為規定了應承擔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
【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車險騙保的后果是什么
車險騙保的后果如下:
1、車險騙保數額較大的,會被認定為保險詐騙罪,一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1-10萬元罰金;
2、詐騙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的,處5-10年有期徒刑,并處2-20萬元罰金;
3、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20萬元罰金或沒收財產。
車輛保險第三者責任險如下:
1、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別人的車輛受損;
2、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3、撞壞的花草樹木以及房子;
4、損壞并且需要治修理或者更換的東西。
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1、在爭議發生后,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
2、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達成書面協議,把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
3、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于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本條例施行前已經投保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期滿,應當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什么是騙保,騙保的法律責任和后果又有哪些?
騙保就是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或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的行為。
騙保就是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或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的行為。騙保的法律責任和后果如下:
1、從事保險詐騙活動的并且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構成保險詐騙罪的情形
構成保險詐騙罪的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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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欺騙保險公司賠償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1、被保險人、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結束保險合同關系,并且不退還保險費。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
3、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其他證據,虛報事故原因,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險欺詐行為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保險欺詐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四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評估人、證明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進行保險詐騙提供條件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