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是有法律效力嗎(婚前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
婚前財產協議法律效力
婚前簽訂的財產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在 協議離婚 或者 訴訟離婚 過程中,都可以作為 財產分割 的依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 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就有效力。具備的要件: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訂立的婚前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1、雙方必須出于自愿訂立財產協議,不能隱瞞、欺詐、脅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所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2、協議的對象必須是夫妻財產(括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不屬于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協議的客體,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關于房產的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有效。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婚前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并且不違反法律規定,便是有效的。婚前房產協議書有效,只要約定的事項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就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前財產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的。約定 婚前財產 的歸屬問題,需要以書面形式作出。雙方可以簽訂 婚前財產協議 ,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總之,只要是夫妻雙方自愿的情況下作出的婚前財產約定,法律都會承認其合法性,婚前財產約定就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 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