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吊銷駕駛證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駕駛證要吊銷嗎
法律主觀: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吊銷駕駛證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涉嫌 交通肇事罪 ,會被吊銷駕駛證。
根據《民法典》中規定:違反道路 交通安全 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個人交哪些錢
除了不計免賠的,很多制保險合同都有免賠比例,這部分錢得自己出。按保險費的多少,保險合同有最高賠付金額,如果超出了,超出部分得自己出。再有事故處理中有些費用是國家規定之外的,不出還不行,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得自己出,這在處理死亡事故時最常見,而且金額還很大。
對下列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 損害賠償 事宜。
1、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2、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并共同簽名。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
三、小的交通事故起訴到法院怎么判刑
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
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1、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
2、調解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通過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吊銷駕駛證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況當然是要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會被吊銷駕駛證的,所以經常提醒網友們一定要謹慎駕駛。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網咨詢相關專業的律師,他們是一個很專業的團隊,可以為你們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駕駛員要吊銷駕駛證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但是不負事故責任或者負次要責任的,則不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駕駛證什么時候吊銷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駕駛證什么時候吊銷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駕駛證會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吊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沒有逃逸行為,且不屬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滿兩年才可以重新考駕駛證。如果有逃逸行為,駕駛證被吊銷,且終身不能再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駕駛證會吊銷嗎
法律主觀:
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駕駛證會吊銷,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規的規定,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駕駛員會吊銷駕照嗎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駕駛員會吊銷駕照嗎
1、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駕駛員會不會吊銷駕照,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以下:
1、如果事故肇事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會構成交通肇事罪,機動車駕駛證是被吊銷的;
2、如果事故是由于當事人酒駕后造成的,造成人員死亡的,駕駛證會被吊銷的;
3、肇事人員害怕承擔法律責任而逃逸的,是會被吊銷駕駛證的,并且終生不得再考取駕駛證;
4、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但當事人不承擔責任的,不會吊銷駕駛證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1、事故現場立刻報案,在事故發生之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盡可能的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刻向保險公司以及交警部門報案,如果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盡量不挪動事故車輛;
2、事故現場的處理,一般情況下,如果交警處理的事故,則保險公司查勘人員不需要再前往現場進行查勘;
3、檢驗、鑒定;
4、事故認定,發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時,交警部門應該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前,召集事故各方的當事人到場,公開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據,如果當事人無法到場的,交警部門應該做好相關的記錄。
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駕駛證會怎樣
法律分析:1、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肇事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會構成交通肇事罪,機動車駕駛證是被吊銷的。
2、如果事故是由于當事人酒駕后造成的,造成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駕駛證都是會被吊銷的。
3、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肇事人員害怕承擔法律責任而逃逸的,是會被吊銷駕駛證的,并且終生不得再考取駕駛證。
4、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但當事人不承擔責任的,由死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是不會吊銷駕駛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