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法律規定(沒有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規定)



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法律規定(沒有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規定)
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法律規定(沒有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規定)
可以。
依據《合同法》第207條之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主張逾期利息是法定權利,因此,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此處“國家有關規定”即新《民間借貸規定》。
【拓展資料】
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余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余價值的一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一部分。
定義:
1.因存款、放款而得到的本金以外的錢(區別于‘本金’)。
2.利息(interest)抽象點說就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并回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利息講得不那么抽象點來說,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債務人)因使用借入貨幣或資本而支付給貸款人(債權人)的報酬。又稱子金,母金(本金)的對稱。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時間)。
利息(Interest)是資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資金而取得的報酬,它來自生產者使用該筆資金發揮營運職能而形成的利潤的一部分。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并回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其計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100%
3.銀行利息的分類
根據銀行業務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銀行應收利息和銀行應付利息兩種。
應收利息是指銀行將資金借給借款者,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它是借貸者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利潤的一部分。
應付利息是指銀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給存款者的報酬;它是銀行吸收存款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成本的一部分。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4條和第2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0條。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24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