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8個月辦理結婚證可以嗎(懷孕九個月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懷孕8個月辦理結婚證可以嗎(懷孕九個月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懷孕8個月辦理結婚證可以嗎(懷孕九個月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雖然你還未結婚,卻已經懷孕八個月了,但由于你年齡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現在還可以進行補救:
1、立即辦理婚姻登記,使婚姻合法化。
2、婚姻合法化后,馬上申請準生證,從而讓孩子的出生合法化。
3、婚姻登記機關只審查你們是否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不會去管你們是否已懷孕,也不存在罰款的可能。
4、務必讓孩子的出生在婚姻登記和領取準生證之后,那樣,就不存在孩子的出生不合法問題,降低了被征收巨額社會撫養費的風險。且即使被罰,也希望能按照《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按當事人違法行為被查出的上一年縣(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以下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的規定進行,將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一、懷孕8個月去領證會罰款嗎
1、懷孕8個月去領證不會罰款。相關法律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疾病的,禁止結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戶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無法提交戶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戶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屬于集體戶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戶籍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當事人未落戶的,可憑戶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懷孕8個月辦理結婚證可以的。只要雙方自愿,即可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無配偶、非禁止結婚近親屬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一同前往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登記機關審查相關材料后,對符合條件的,應當發給結婚證。
法律分析: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結婚的條件不受懷孕的影響。如果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且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懷孕8個月是可以辦理結婚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