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犯罪會構成敲詐勒索嗎(以揭發犯罪敲詐勒索)
以舉報對方犯罪為由討要欠款算敲詐勒索嗎
法律主觀:
敲詐勒索是行為犯,只要有敲詐勒索的行為就可以依法定罪,不以敲詐勒索既遂為要件。 (一)行為犯 行為犯是指以危害行為的完成作為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只要行為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犯罪即成為既遂形態。這類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它以行為是否實施完成為標志。但這些行為又不是一著手即告完成,這種行為要有一個實施過程,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視為行為的完成。在著手實施犯罪的情況下,如果達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為,就視為犯罪的完成,構成了犯罪的既遂。 (二)結果犯 結果犯是指由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說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與犯罪的性質相一致的結果。這類常見的犯罪很多,如 故意殺人罪 、 故意傷害罪 、 搶劫罪 、 盜竊罪 、 詐騙罪 等。通常情況下只要求出現了法定的結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財物,此時就可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敲詐勒索是行為犯,不是結果犯。 敲詐勒索罪 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 盜竊 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 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1)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理。威脅的內容是將由行為人自己實現,還是將由他人實現在所不問,威脅內容的實現也不要求自身是違法的。 (2)要挾,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種迫使其交付財物的借口,如以揭發 貪污 、盜竊等違法犯罪事實或生活作風腐敗等相要挾。 (3)敲詐勒索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時,才構成犯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 債權人 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 債務人 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人利用我犯罪把柄要求我賠償這種行為構成敲詐勒索嗎?
利用犯罪的把柄要求賠償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
法律分析
犯罪事實并不能成為別人勒索敲詐錢財的理由,對此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完全可以告敲詐勒索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別人財物的目的。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要挾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種迫使其交付財物的借口,如以揭發貪污、盜竊等違法犯罪事實或生活作風腐敗等相要挾。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別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并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并未交出財物,均屬于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的定義
一、敲詐勒索的定義是什么
1、敲詐勒索是指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威脅或者要挾的內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毀壞財物,也可以是損壞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揭發隱私及違紀、違法等。行為人揚言要侵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威脅或者要挾的作用,是對被害人的精神進行強制,使其產生恐懼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內或者當場交出財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如何量刑
敲詐勒索的量刑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5、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6、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舉報受賄為由索要賄款,算敲詐勒索嗎?
以舉報受賄為由索要賄款,算敲詐勒索。就算對方是非法所得,那是對方的錯,并不能改變自己犯錯的事實。如果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就構成犯罪,敲詐勒索罪的表現就是以被害人的弱點以要挾讓被害人給錢,如果發生這種行為并且數額較大的話就會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律分析
以舉報受賄為由索要賄款,算敲詐勒索敲詐勒索罪的主觀方面要求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從兩個方面具體分析:第一、行為人是否具有正當合理的權利基礎。如果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存在取得對方財物的合理權利基礎,一般可以排除行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不存在取得對方財物的合理權利基礎,行為人卻以威脅或者要寫的方式向相對人索取財物,則可以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二、雖有正當權利基礎,是否明顯超過權利范圍行使權利。行為人行使權利行為目的的正當性在于行為人沒有明顯超越自己權利的邊界,即不得明顯超越合法權利從相對人處索要財物。威脅、要挾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的行為手段,本質上一種脅迫行為,對行為人意志自由產生限制作用,并基于這種限制作用迫使行為人處分了財物。威脅、要挾的內容并不必然是違法的內容,如上訪行為或舉報行為,是否能夠構成敲詐勒索犯罪中的威脅行為,就要看行為人實施該行為的手段是否符合敲詐勒索罪的行為構成。犯罪對象是指犯罪行為所直接作用的具體人或者物,傳統意義上敲詐勒索的犯罪對象應當是自然人,因為只有自然人才能感覺恐懼,政府機關等擬制人格并不會陷入恐懼,不符合敲詐勒索的犯罪對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