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在我國有什么樣的處罰
在我國嫖娼罪是怎么處罰的.?
法律主觀:
在我國嫖娼不屬于犯罪,但是一種違法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依據相關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嫖娼屬于什么處罰
法律主觀:
根據《 刑法 》、《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等法律規定,在我國, 賣淫嫖娼 不構成犯罪,是違法行為,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 嫖娼 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投或者 管制 。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新的治安處罰法對嫖娼是如何處罰的
“嫖娼”是指通過金錢與從事賣淫的人進行交易的行為。具體說就是用付出金錢的方式換取與賣淫人員進行性活動的行為。雖然法律明令禁止嫖娼,但是有些人為了追求快感仍心存僥幸,經不住要以身試法,嫖娼被抓獲不僅要受到治安處罰,甚至影響夫妻、家人關系。那么嫖娼會受到什么樣的治安處罰呢?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新的治安處罰法對嫖娼是如何處罰的
1、輕則行政處罰,重則刑事處罰;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奸后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嫖娼抓到了會留案底嗎
嫖娼被抓以后,公安機關對當事人做了筆錄,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后,不會留有刑事案底,但是會有行政處罰記錄。案底,所謂民間所稱的“案底”就是進入個人檔案,僅僅指犯罪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后,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犯罪和一般違法不是一個概念,犯罪指違反刑法,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對于違反除了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行為是一般違法,是不可能記錄進檔案,也不是所謂的案底。嫖娼被處罰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于行政處罰,未追刑。不會留有前科資料在你的戶籍派出所,但在公安內部系統是有記錄的。這些記錄不會被泄露,也不會影響你找工作。若需要政審則另當別論。理論上,政審應調取這些情況,但實際操作中,很難操作,如果有嫖娼行政處罰記錄有可能會政審無法通過,比如說公務員,事業單位會進行政治審查,有違法記錄是有可能會調取并造成影響的。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夫妻間應該互負忠誠義務,不僅包括精神上的忠誠,還包括身體上的忠誠。因此,一方嫖娼其實已經違背了夫妻義務,也觸犯了法律。
嫖娼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一、嫖娼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1、嫖娼的處罰規定有:
(1)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嫖娼罪的情節較輕怎么處置
1、賣淫、嫖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反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已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發生性關系的;
(2)初次賣淫、嫖娼行為,認錯態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2、因賣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后三年內又賣淫、嫖娼的,報勞動教養;
3、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反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引誘、容留、介紹賣淫,賣淫行為未遂的;
(2)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其他情節較輕的。
4、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或者被勞動教養執行完畢后三年內,或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一年內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后,又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報勞動教養;
5、賣淫嫖娼案情復雜,按上述賣淫嫖娼處罰標準進行裁量仍有過重或過輕之嫌的,提交局領導召集有關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嫖娼被抓如何處罰的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時,應注意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人格權、隱私權。公安民警對經傳喚至公安機關的賣淫嫖娼嫌疑人,應及時訊問、查證,但訊問查證的時限不得超過24小時。經訊問、查證,有證據證明一方是以營利為目的,自愿和他人發生性關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給付金錢等物質利益為手段,與賣淫者發生性關系的,可以認定為賣淫、嫖娼行為。另外應將雙方分別分開訊問、查證。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