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過行政處罰派出所不給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書怎么辦
受過行政處罰派出所不給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書怎么辦
法律主觀:
行政處罰屬于行政違法行為中的處罰,不是刑事犯罪類,因此,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為你開具無犯罪證明。1、一般當事人在由于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會留下前科,這是區別于刑事處分的重要和要素。2、但當事人如果超過16歲被處以行政拘留在當地公安機關留下案底,如果5年內再次因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會加重處罰。3、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可以查詢,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4、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5、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
法律客觀:
《公安派出所檔案管理辦法》第七條 派出所在辦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案件中形成的材料,應當建立治安管理處罰卷。 卷內主要存放: (一)治安管理處罰審批表、處理、調查報告; (二)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和被處罰人員照片、回執; (三)傳喚證; (四)暫扣物品清單、發還收據; (五)違反治安管理沒收財物收據、調贓單、罰款收據、保證金收據、上交憑證; (六)訊問、詢問筆錄; (七)調查證據材料; (八)現場勘查記錄、鑒定材料; (九)驗傷單、經濟賠償協議書、擔保書和醫藥費憑證、賠償費收據; (十)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行政拘留派出所不給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這是在其履行職責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表現形式,若是在符合開具條件下,派出所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不作出行政行為的,當事人或申請人可以就這一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訴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向派出所領導反映,讓其改過來,不改可以向其上級公安局反映。如果被拘留過,但沒有經過法院開庭審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可以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
行政拘留不屬于《刑法》中的任何種類,既不屬于主刑,也不屬于附加刑。簡言之,與犯罪無關。即使受過行政拘留的處罰,也可以到戶籍地派出所等公安機關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拓展資料:開無罪證明需要什么?
1、行政拘留無犯罪記錄首先要符合辦理條件。2、本人申請。3、有單位的在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無單位的在自己戶口所屬的村委證明。4、需要公證的,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補充證明材料通知書》。5、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帶上身份證或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6、公安機關開具證明。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行政拘留過派出所不給開無犯罪記錄
法律主觀:
1、當事人若僅被行政機關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是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為其開具 無犯罪記錄 的,被處以行政處罰并不意味著犯罪。 2、根據我國《 行政處罰法 》的相關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1)警告、通報批評; (2)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3) 暫扣許可證 件、降低資質等級、 吊銷許可證 件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派出所不給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怎么辦
無違法犯罪證明由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公安機關不對個人出具。符合以上條件公安派出所不予出具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
無違法犯罪證明由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公安機關不對個人出具。符合以上條件公安派出所不予出具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
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申請派出所出具證明,對個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
第六條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必須切實遵守法律,遵守工作紀律,不得違法亂紀,不得侵犯公民權利。
為什么有些地方派出所說以前被行政拘留過的人沒有出具無犯罪證明,我該怎么辦?
無犯罪證明應該由用人單位申請,公安機關不對個人出具。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申請派出所出具證明,對個人一律不予以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應由司法調查部門或者政審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程序統一調取。目前考慮到居民辦理特殊事項(如招工、出國等)需要,根據省公安廳最新文件規定,居民調取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可以憑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派出所受理后通過調查核實三個工作日予以答復: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出具相關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不予出具。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四百八十七條 被封存犯罪記錄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出具。需要協調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為其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予以協助。
受過行政拘留,派出所不給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以前有過行政拘留,其戶口信息里面就已經被列為工作對象了(全國聯網的公安內網都查得到),所以沒有辦法給開無違法犯罪證明,派出所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行政拘留被列為工作對象管理滿三年是可以撤銷的(三年內沒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分析
有過行政拘留的歷史,說明是違法了。這種記錄存在,自然就無法開出無犯罪證明了。若沒有犯罪記錄,公安機關派出所是應當開具的。但是根據公安部規定,這種證明已禁止向個人開具,建議向需要該證明的單位說明情況,直接由單位出面申請開具是可以的。以前有過治安拘留,其戶口信息里面就已經被列為工作對象了(全國聯網的公安內網都查得到),所以沒有辦法給開無違法犯罪證明,片警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治安拘留被列為工作對象管理滿三年是可以撤銷的(三年內沒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行政拘留不屬于犯罪記錄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在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應當是可以查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本法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有過行政拘留派出所不給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否合理?如不可以我可以告他們嗎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向派出所領導反映,讓其改過來,不改可以向其上級公安局反映。如果被拘留過,但沒有經過法院開庭審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可以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于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于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于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