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人私闖民宅還打人犯什么罪(帶人私闖民宅還打人犯什么罪會租拘留嗎)
私闖民宅打人是什么罪
私闖民宅打人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闖民宅并且打人已經構成刑事罪,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可能構成尋循滋事犯罪,故意傷害犯罪。
具體處罰為: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以上罪行,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以上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九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闖入民宅打人會判什么罪
私闖民宅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打人構成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傷害罪的量刑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私闖民宅對他人打人按照相關法律當中的故意傷害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來進行處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私闖民宅之后還有打人行為的,此時要看傷者的傷情,是否構成法醫鑒定的輕傷,或者輕傷以上。如果構成輕傷及其以上損害的,屬于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私闖民宅動手打人的判法如下:
1、私闖民宅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及以上傷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觀要件侵犯居民的住宅安寧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3、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
4、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闖入民宅打人會判什么罪
私闖民宅打人可能會構成兩種不同的犯罪,其中私闖民宅的行為一般會被認定為非法侵入住宅罪,至于打人的行為,要看實際造成的損害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標準,這樣才能判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一、私闖民宅打人是什么罪
1、私闖民宅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中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法律淵源:《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私闖民宅之后還有打人行為的,此時要看傷者的傷情,是否構成法醫鑒定的輕傷,或者輕傷以上。如果構成輕傷及其以上損害的,屬于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刑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刑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刑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刑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可以說私闖民宅打人可能會構成兩種不同的犯罪,其中私闖民宅的行為一般會被認定為非法侵入住宅罪,至于打人的行為,要看實際造成的損害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標準,這樣才能判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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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親戚帶人私闖民宅犯法嗎?
私闖民宅是一個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行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私闖民宅會承擔法律責任。私闖民宅觸犯了《刑法》二百四十五條非法侵入住宅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私闖民宅恐嚇打人算什么罪
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傷害罪,如果受害者的傷情達到輕傷級別以上,那么會達到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標準,但如果只是輕微傷的話,構不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犯罪標準。故意傷害罪的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私闖民宅恐嚇打人算什么罪
私闖民宅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打人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與其他犯罪一樣,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應當具備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的四個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體,一直存在爭論,有人認為是居住權,也有人認為是住宅安寧權,目前以主張住宅安寧權為多。
人身權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權利,而住宅的安寧權是從屬于人身權的,是住宅內成員特有的。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間,尤其是住宅的安寧權,受法律保護,其真諦是私生活自由與安寧,因為家是私人生活的載體,是公民最安全、最隱秘、最獨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隱私權、財產權以及其他權利和自由的象征。住宅安寧權,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個人生活不受侵擾的人格權,包括個人信息的控制權、個人生活的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占有權。
2、客觀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者沒有法律根據。
“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破門而入、翻窗而入,強行闖入等等。侵入的行為可以是公開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構成本罪并不以實施暴力為必要條件。“他人”是相對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該住宅內單獨或共同生活。對自己而言,親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過非法的手段侵入親友的住宅,也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人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首先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主觀上是故意的行為,主體指的是一般的主體,客觀方面侵犯了國家對于公民的人身權利保護。因此,行為人如果是侵入住宅進行打人,那么涉嫌的罪名就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