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二審判決書生效時間(行政訴訟二審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二審判決書生效時間
法律主觀:
二審判決書一經作出立即生效,也就是說在法院蓋章完成的時候就已經生效,不需要當事人簽字確認。因為我國是二審終審制,二審法院的判決書不需要有上訴期。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判決立即生效嗎
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二審判決是維持原判的情況下,二審判決書送達后,一審判決書亦同時生效,如果被告超過一審判決確定的履行期沒有履行一審判決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進行改判的,如果被告沒有在二審判決所確定的履行期沒有履行二審判決的,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我國法律對一審判決生效很明確,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為上訴期,過15日未上訴的判決就生效。而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并沒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何時算生效沒有明文。
二審審理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6、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判決宣告,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綜上所述,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申請執行,是指根據生效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在對方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我國法律對一審判決生效很明確,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為上訴期,過15日未上訴的判決就生效。而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并沒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何時算生效沒有明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五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的民事案件,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
二審案件判決生效時間
法律主觀:
一審 刑事案件宣判后, 判決書 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內為上訴期。 上訴期內一審判決書的效力是待定的。上訴期內沒有上訴、抗訴情形的,上訴期滿后的那一日判決生效。在上訴期間內,當事人上訴或者檢察機關抗訴的,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就始終處于待定狀態。 案件經過 二審 之后,如果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決,該二審裁定書就是終審裁定書,送達后就發生了法律效力。該裁定書生效之日,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即從待定狀態轉為生效狀態,此時一審判決就生效了。
法律客觀: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 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一)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 (二)終審的判決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的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
二審判決書生效時間
一般情況下,二審判決是生效判決,但是并沒有明確具體的生效時間。一審判決通常是從判決送達的那天起,十五天內屬于上訴期。過了十五天沒有上訴的,那么判決就會生效。但是二審判決作為終審的判決,并不會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什么時候生效沒有明文規定。一般對于二審當庭宣判的,應該在十天里送達判決書。
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是算法如下:
1、民事一審判決書。上訴期間是15天,因此一審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是在上訴期過了之后,也就是判決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審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如不上訴,自動生效;
3、刑事一審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0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
4、二審判決。二審終審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審就是最后一次審判,二審是沒有上訴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審判決書在送達時就生效。
案件經過二審之后,如果二審裁定維護原判決,該二審裁定書就是終審裁定書,送達后就發生了法律效力。該裁定書生效之日,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即從待定狀態轉為生效狀態,此時一審判決就生效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判決書下來了一般多長時間生效
你是 刑事還是民事
如果是刑事判決書
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0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作出 即為生效
如果是民事判決書
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書做出即為生效
如果是行政判決書
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