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寫收條有法律效力嗎(如何寫收條有法律效力)
托人辦工作對方寫了收條,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別人幫忙辦事寫收條后是有法律效力。收條通常情況下是由收到人向付款人出具的,出具收條后要有本人的親筆簽名,是否按手印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要求,不過,在現實中多數情況下,要求在本人簽字的同時按上手印,不按手印也不影響此收條的法律效力。只要收條是出具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就是有效的行為。為了保證此收條的真實性,在現實中最好簽名的同時按上手印,如果有證人的,也最好讓證人同時簽名并注明證人的身份
收條有法律效力嗎
收條有法律效力的。但還需滿足如下要求:
1、收條雙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實,訂立收條;
2、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3、收條不違反法律規定。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
收條和借條的區別如下:
1、借條與收條成立的前提不同,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收條是接收人收到錢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書面憑證;
2,借條與收條法律性質的不同,借條的法律性質是在當事人之間設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對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實際上是一份簡化了的借款合同。
綜上所述,收條在三年里具有法律效力,收條是收到交來的錢或物,寫給送交者的作為憑據的條子,債權糾紛起訴要提交訴狀申請立案,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后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借條與收條成立的前提不同,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五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
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存續承擔舉證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并能作出合理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收條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相信很多人接觸過甚至寫過收條,收條在生活中的應用還是很廣泛的,畢竟人們的法律意識也是越來越高了。一、收條怎么寫才具備法律效力1、收條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財物后,給送交人出具的書面憑據。2、收條應包括五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3、在具備了上述五要素的基礎上,收取人簽名(蓋章)收條即生效。二、收條適用于哪些場合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收條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應用文樣式。收條一般適用于下列一些場合1、原來借錢物或欠錢物一方將所欠、借的錢物還回時,借出方當事人不在場,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時可以寫收條。如果當事人在場,則不必再寫收條,而只把原來的欠條或借條退回或銷毀即可。2、個人向單位或某一團體上繳一些有關費用或財物時,對方需開據收條,以示證明。3、單位和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均應開據收條。當然,在正式的場合下,一般都有國家統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據,這屬于另一類情況。三、收條包括哪些內容收條的種類一般來講有兩類。一類是寫給個人的收條,一類是寫給某一單位的收條。單位出具的收條通常是由某一個人經手,而以單位的名義開據。一個完整的收條,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1、標題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2、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條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3、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收條有法律效力嗎?
收條有法律效力。
由于收條并非是債的必然憑證,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并不能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的關系,所以僅憑收條起訴欠錢不還者,很可能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收條需滿足如下要求:
1、收條雙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實,訂立收條;
2、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3、收條不違反法律規定。
收到交來的錢或物,寫給送交者的作為憑據的條子,叫收條。一張完整的收條包括標題、正文、署名和時間四部分。但按《會計法》的要求,收條不能作為會計憑證入賬。
收條的適用場合如下:原來借錢物或欠錢物一方將所欠、借的錢物還回時,借出方當事人不在場,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時可以寫收條。當事人在場,則不必再寫收條,而只把原來的欠條或借條退回或銷毀即可。個人向單位或某一團體上繳一些有關費用或財物時,對方需開據收條,以示證明。單位和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均應開據收條。當然,在正式的場合下,一般都有國家統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據,這屬于另一類情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五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存續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并能作出合理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