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男方名下,離婚時怎么弄
離婚車子在男方名下怎么分
如果車子是男方婚前購買則屬于男方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購買,則歸夫妻平分。
【法律分析】
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榍皞€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榍柏敭a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婚后買的車一直在男方名下因為女方要和男方離婚沒有經過男方同意私下過戶?
婚后買的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由雙方按照離婚時車輛的價值分割,一般是車輛歸一方所有,給另一方折價款。
如果女方出售該車輛,需要提交男方的身份證件等材料,也是可以辦理過戶的。
所以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婚姻家庭問題,如果雙方感情破裂,可以協商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雙方就上述財產分割不能達成一致,則可以準備離婚訴訟材料,到對方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車子在男方名下怎么分
法律分析:
機動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但購買時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財產分割時,機動車可歸使用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進行折價補償。離婚時對于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車輛的分割方式:若車子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除另有約定外,一般不分割。若車子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根據夫妻雙方的協商分割方案分割,夫妻雙方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而車輛登記一般只有一個人,故應當判歸登記人所有,并由其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梢韵蚍ㄔ禾岢錾暾垖囕v進行評估,由專門的評估機構作出評估,評估時間一般在一個月左右,也可能會延長兩至三個月。如果雙方對評估結果沒有重大異議,不再申請重新鑒定的,法院就會按照評估結果價格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衍生問題:
離婚共同財產中的汽車怎么分?
分割一方名下的車輛,應該以離婚時車輛的價值為準,而不是以當時購置價格為依據,折舊是家電及車輛、房屋裝修等消耗品上的常見情形。如果雙方能夠協商的,可以通過向車輛中介市場打聽二手車輛的市場價格,也可以用行業通用的成交均做參考。上面的內容都是雙方可以協商的前提下自行進行計算車輛價值方式。
離婚車子在男方名下怎么分
機動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但購買時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財產分割時,機動車可歸使用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進行折價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