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過戶有公證能入學嗎
買的房子房產證沒過戶,孩子上學報名咋弄
法律分析: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由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一調配到指定學校就讀:學生父母無房產證而在其親屬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學生父母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集體戶口無固定住房的;在非住宅性質房屋(如公建房、車庫等)居住的;因房屋動遷暫未回遷且無房租房的。以上幾種情況,都要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指定的學校就讀。對不服從調配自行選擇學校者,視為擇校,初升高時將不享受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房子有公證書可以上學嗎
對于孩子在房產證公證后能否上學的問題,不同的地區和政策可能會有不同的答案。但一般來說,如果孩子要在房產證公證后上學,通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孩子的父母或孩子本人必須是房產的業主。因為房子只公證沒有過戶,所以房管局登記的業主還不是孩子或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的父母或孩子本人不是該房產的業主,那么孩子可能無法在這所房子所在地的學校上學。
2. 孩子的父母或孩子本人必須滿足該地區的教育政策和入學要求。比如,有些地區可能會要求孩子的父母或孩子本人在該地區擁有穩定的居住和工作證明,以及繳納了一定的社保等。
因此,如果孩子的父母或孩子本人滿足以上條件,并且該地區的政策允許,那么孩子可以在房產證公證后上學。但是,具體的政策可能會因地區和時間而有所不同,建議家長應該仔細了解當地的政策和規定,以確保孩子能夠順利地入學。
父母把房子公證到兒子名下孫子可以讀書嗎?
可以的。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房屋有貸款尚未還清
如果房產有貸款,則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須征得抵押權人(一般為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擔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權人是不會同意的,所以實務操作中是還清貸款后方可加名字。
所以,如果房屋有貸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則必須先還清貸款。
第二種情況: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雙方本人帶好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和土地證(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辦理即可。鄉鎮房產至各鄉鎮房管所辦理即可。
所需全部費用:住宅加名字的費用是100元(配圖費20元登記費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費用是570元(配圖費20元登記費550元)。
當然,還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況。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可以添加對方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在婚姻發生變化(如離婚)產生離婚析產時,可以將房產變更到其中一人名下,需繳納住宅登記費80元每套,配圖費20元每套。
第三種情況: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認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經地義,也是很簡單的事,更不應該需要費用。但從物權來講,現產權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產權屬于甲,要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著房屋的產權從原屬甲一人的變化為屬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記部門在辦理相應的所謂加名手續時,會按照產權轉移的方式來辦理相關手續。
因此,在房產證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添加人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配偶屬特殊情況)、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將原屬于一個人百分之百的房屋產權,轉移其中的部分產權(具體比例雙方可約定)給第二人。
但雙方可約定具體的轉移方式:買賣還是贈與。買賣和贈與過戶費用是完全不一樣的,選擇哪種方式,要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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