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應符合下列規定(應急救援應符合下列規定())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應符合哪些規定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在在建工程裝飾裝修階段設置;
2、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設置在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場地的長邊一側及在建工程的長邊一側;
3、臨時救援場地寬度應滿足消防車正常操作要求,且不應小于6m;
4、臨時救援場地與在建工程外腳手架的凈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過6m。
消防安全疏散距離主要包括兩個要求:
1、房間內最遠點到房門的安全疏散距離,規定一般超過15米;
2、從房門到疏散樓梯間或建筑物外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離,規定一般不應大于30米。
疏散距離的確定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建筑物內人員密度、人員情況、煙霧的影響以及人員對疏散路線的熟悉程度等,都會發生變化。人員情況主要是指人員行走困難或緩慢,如綜合醫院的病房樓、婦產醫院、兒童醫院等。這類建筑的安全疏散距離應更短。煙霧對人的視力有影響,據資料顯示,人在煙霧中通過的極限距離為30米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作出場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承諾,提交規定的材料,并對其承諾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消防救援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許可。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及時對作出承諾的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核查。申請人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檢查。經檢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予以許可。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檢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制定。
施工現場臨時救援場地的設置應符合哪些規定
施工現場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在在建工程裝飾裝修階段設置;
2、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設置在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場地的長邊一側及在建工程的長邊一側;
3、臨時救援場地寬度應滿足消防車正常操作要求,且不應小于6米,與在建工程外腳手架的凈距不宜小于2米,且不宜超過6米;
4、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建造多層、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5、圍擋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固、整潔、美觀。市政工程項目工地,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
6、在有條件的工地時,四周圍墻、宿舍外墻等地方,必須張掛、書寫反映企業精神、時代風貌的醒目宣傳標語。在圍擋上方設置標語、宣傳品的,應當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批準的范圍、地點、數量、規格、內容和期限設置。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一條 相關規定:
(一)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三)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原則是什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保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使礦山企業生產恢復正常。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礦山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在災難應急救援中充分發揮作用。
(三)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發生的各類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礦山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總 指 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旗長
副總指揮: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煤炭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單位為事故發生地鎮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經濟商務局、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局、氣象局、委宣傳部 。
2、職責:負責組織全旗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各鎮應急演練;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二)現場救援組織及職責
1、旗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和事故救援組、交通治安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救助協調組、事故調查組、事故綜合組等六個事故專業救援組。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管副旗長任組長,旗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當地鎮人民政府鎮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旗煤炭局局長任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
(2)事故救援組
組 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當地鎮人民政府鎮長、旗煤炭局局長、旗國土資源局局長
職 責:
①組織安排救援人員和調運所需裝備物資;
②組織搶救事故遇險人員;
③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組
組 長:旗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旗交警大隊大隊長
職 責:
①迅速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
③協助搶救工作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④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旗衛生局局長
職 責:
①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②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③協調醫院、防疫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協調組
組 長:旗煤炭局局長、旗國土資源局局長
職 責:
①組織做好現場災害防擴大工作;
②組織協調上級有關專家咨詢等問題。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旗煤炭局副局長、旗公安局副局長、旗監察局副局長、旗檢察院副檢察長、旗總工會副主席
職 責:
①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③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7)事故綜合組
組 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職 責:
①負責綜合協調與旗政府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聯絡,并向社會公布事故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②掌握全旗范圍內的礦山分布、災害等基本情況,建立伊旗礦山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抓好事故災難預防工作。
2、快速反應力量
以專業救援力量礦山救護隊為主體,由旗衛生局、旗交警大隊、旗消防大隊組成快速反應力量,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礦山企業根據旗指揮部命令,迅速集結隊伍,攜帶必要的救援設備器材,趕赴救援現場。
(2)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向上級礦山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4、應急聯動機制
啟動伊金霍洛旗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后,各相關部門及急救、醫療、供水、供電等單位要按照救援指揮部的安排,根據處置事故需要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并按其職責分工完成各自任務。
三、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方法
(一)應急響應
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立即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撤離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并在1小時內上報旗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
(二)應急啟動
旗人民政府接到礦山災難報告后,應立即啟動伊金霍洛旗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在2小時內上報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迅速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三)救援行動與救援方法
1、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請求鄂爾多斯市礦山救護大隊進行救援,并在救護隊到達之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成立搶險組,調集搶險人員,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二是搜集圖紙、資料,安排情況熟悉的人員做好下井準備,并盡快了解井下爆炸地點、有無人員生還可能等情況,判斷遇難者所處的位置,為搶險工作贏得時間;三是通知后勤組調集風機和風筒向井下供風,要求供電部門做好供電工作,防止停電。救護隊到達后,立即派救護隊員下井偵察,了解井下氣體濃度和巷道垮落情況,并根據現狀確定搶險行動方案。待井下有害氣體濃度下降到允許值之后,方可下井救人。
2、礦井透水事故。透水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透水量大小、位置、井下巷道標高、被困時間等因素判斷井下有無幸存者。透水事故救護方法:一是盡快摸清井下人員數量和工作地點;二是搜集圖紙、資料,準確判斷透水位置及水量大小;三是立即調集水泵,加快排水進度,并從水位變化情況判斷井下水文地質情況,適時調整搶險方案;四是保持通風,防止老窯有害氣體使搶險人員中毒;五是備足必要的材料,用于維修因水浸泡損壞的巷道。
3、礦井冒頂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冒頂范圍的大小和垮落礦石量的多少,成立若干搶險組輪番作業。如有人員被埋,應立即組織人員將礦石扒出外運,同時對頂板進行支護并注意觀察,確保搶險人員人身安全。如有人員被堵于巷道內,應視垮落范圍、冒落的礦石量、頂板巖性等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若垮落范圍小、冒落礦石量少、巖性較穩固,則可在頂板支護后,將礦石扒出,直接通過冒落區入內救人;若難以順利通過冒落區,則要考慮另掘巷道,繞過冒落區。在救援的同時,通過水管、壓風管等向里供風,并發出信號,讓被堵人員知曉,堅定其生存信念。對救出的幸存者應立即用毛巾等捂住眼睛,并由醫護人員進行救護。
4、邊坡坍塌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坍塌巨石,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誤傷被埋人員?,F場搶救中,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頭、浮石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四)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人員,根據礦山事故的類別、性質,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救援井工礦山事故必須由專業礦山救護隊進行,嚴格控制進入災區人員的數量。所有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才能進入事故救援區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所有應急救援工作地點都要安排專人檢測氣體成分、風向和溫度等,保證工作地點的安全。
2、在礦山事故救援過程中,出現繼續進行搶險救災對救援人員的生命有直接威脅,極易造成事故擴大化,或沒有辦法實施救援,或沒有繼續實施救援的價值等情況時,經過應急救援指揮部充分討論,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見。
(五)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礦山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
四、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2、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二)保險
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派員開展相關的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
(三)工作總結
1、應急響應結束后,旗、鎮兩級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礦山企業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五、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各礦山企業應加強突發事故的應急教育,不斷提高礦山企業廣大職工的應急知識和技能,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培訓
1、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干部和職工的防災、減災、應急知識進行教育培訓,把防災、減災、應急反應、應急培訓納入各級領導干部管理,提高應急能力。
2、礦山企業負責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三)演習
1、旗人民政府負責每年組織一次礦山災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2、礦山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六、附 則
1、管理與修訂
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為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2、獎勵與責任
(1)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旗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由所在單位上報政府主管部門,經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追認為烈士。
(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 )的有關要求,制定應急救援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要求,制定應急救援制度。
應急救援是指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方案。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單位范圍內的事故應急救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安全生產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為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做出應急預警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發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二、應急管理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是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制定和演練等工作。消防等各級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修訂一次,強化一線一員的應急處置和逃生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拓展資料
一、 組織機構
1、成立事故應急救授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企業)的第一責任人擔任;副組長:單位(企業)的直接責任人、經理、廠長、總工程師組成;成員:由各部門重要負責人、各車間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隊長、保安隊長組成。
2、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辦主任兼任。
3、各部門要明確主管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指定負責救援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對本系統的救援工作實行管理。
二、應急救授職責
1、領導小組:
(1)對救援工作實行領導和指揮,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審批救援工作的各項辦法;
(4)核準救援指揮中心設備建設計劃,救援設備更新、購置、報廢計劃;
2、救援辦公室
(1)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2)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4)協調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的職責
調度、指揮現場所有各專業應急小組的工作,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護和減少人員傷害,降低財產損失。
4、消防滅火組
(1)負責對單位(企業)關鍵裝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點防火部門制定滅火搶險預案,為事故及災害調查處理提供依據。
(2)負責報警。對接警出動情況,受災部門、燃燒物質、火勢大小作火災記錄,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現場滅火戰斗,加強火情偵察,查清是否有人員受大火包圍,及時搶救傷員。
(4)滅火戰斗結束后及時補充器材,恢復戰備狀態,總結火場經驗、教訓,協助上級部門對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人員醫療搶救組的職責盡一切可能救助人員。
對現場傷勢較重人員進行臨時處置;
對已瀕臨死亡人員進行人工搶救措施送相應醫院救治。
醫療搶救組有權禁止人員進入情況不明的現場,以防人員傷亡事故擴大,對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現場環境進行封閉和環境消毒。
6、 警戒保衛組的職責
負責隔離事故現場、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接近,協助人員搶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現另類意外事件。
7、 物質保證組的職責是盡一切可能滿足救災和事故處理所用的物質需求保障。
8、 搶修隊伍的職責是在公司相關部門配合下接受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盡一切可能搶修設備和工藝現場,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盡快恢復生產。
9、 聯絡、通訊、保障組的職責是保持和上級聯絡,保證應急通訊正常,接待外來人員,接待職工家屬;同時和醫療搶救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應急救援的原則有哪五項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原則。以落實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準繩,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作為首要任務。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在本單位領導統一組織下,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三)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原則??茖W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發揮專業技術人員作用,依照行業安全生產法規,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四)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原則。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重點做好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和常態下風險評估、應急準備、應急隊伍建設、應急演練等項工作。
(五)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擴展資料:
應急救援一般是指針對突發、具有破壞力的緊急事件采取預防、預備、響應和恢復的活動與計劃。根據緊急事件的不同類型,分為衛生應急、交通應急、消防應急、地震應急、廠礦應急、家庭應急等領域的應急救援。
特點
1、真實性,虛擬場景現實感強(聲音、影像變化),環境中各種自然實體仿真客觀;
2、可擴展性,配置了一個強大的災害場景編輯器,可以針對不同的災害場景在三維場景中動態的更換;
3、科學性,依據科學的計算對場景進行推演,依據物理引擎計算虛擬場景的模擬演示效果;
4、實時性,必須保證虛擬現實演練中產生的各種命令或者行為能夠實時地得到響應;
5、協同性,多臺計算機終端可以進行協同演練和觀察,使多個演練人員在同一個場景內進行聯合演練;
6、易用性,友好的用戶界面,符合使用者的習慣與需求。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應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