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殘賠償標準是怎樣的(車禍傷人賠償流程)
車禍傷殘賠償金怎么算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計算方式: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2)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3)75周歲以上人員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上述公式中的傷殘系數是如果確定的呢?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
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與殘疾賠償金的關系
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是否影響殘疾賠償金的總額?實踐中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只要有傷殘等級就得賠償20年,因此得出的結論是一級傷殘和十級傷殘的賠償數額是一樣的。其實,從條文含義就可以看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中傷殘賠償金怎樣計算
(1)殘疾賠償金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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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禍受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車禍致人受傷,情節不嚴重的,可以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住院費支付,但情節嚴重的,需要賠償相應的殘疾賠償金等費用。如果受害人在車禍中受輕傷,不符合傷殘標準,則需要以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醫院的收據為依據,可以結合相關病歷、診斷證明作為證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其他費用,如損失的時間等。的,應當根據出具的單位證明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一、對因車禍受傷、致殘的受害人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發生需要進行傷殘賠償的車禍,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和傷殘等級進行判斷,以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期限為傷殘判決之日起20年。但被害人年滿60周歲的,每增加1年,年齡降低1歲;75歲以上的按5歲計算。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傷殘程度一般需要依據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準》進行判定。
二.傷殘賠償的具體賠償方式:
1.如果受害者未滿60歲,殘疾賠償金是已確定的殘疾等級的乘積(第一級為100%,第二級為10%,等等)。)與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再乘以20年;
2.受害人年滿60周歲的,傷殘賠償金為被認定的傷殘等級(第一級按100計算,第二級減10%,其他依此類推)與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乘積,再乘以(20年與增加年齡的差額);
3.受害人年滿75周歲的,傷殘賠償金為被認定的傷殘等級(第一級按100計算,第二級減10%,其他類似)與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乘積,再乘以5年。
如果受害人因殘疾導致的實際收入沒有發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減少,或者輕微殘疾程度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根據需要相應調整殘疾賠償金。
如果受害者死于車禍,賠償如下。
三.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方法:死亡賠償金應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計算20年。但被害人年滿60周歲的,每增加一歲,賠償額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需要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一)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等于受理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上一年度20年;
(2)死亡賠償金(60歲以上人員)等于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20歲-增齡);
(3)死亡賠償金(75歲以上人員)等于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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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體損傷的,賠償義務人應當對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予以賠償。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應包括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復費、后續治療費等。
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傷殘賠償標準2024
車禍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以及傷殘賠償金等,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傷殘的實際后果和具體情況來進行計算,其金額的大小一般在幾萬元左右,不同地區的賠償標準是不同的。 一、一級傷殘標準
(一)、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植物狀態;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頭面部損傷致:
1、雙側眼球缺失;
2、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2、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體損傷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6、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八)、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二、二級傷殘標準
(一)、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語;
3、雙眼盲目5級
4、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5、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3、雙眼盲目5級;
4、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權人以已向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支付死亡賠償金為理由,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車禍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
車禍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如下:
1、醫療費
醫療費:門診費+住院費+檢查費及其他醫療費用(憑正規醫療票據)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30元/天×住院天數
3、營養費
營養費:30元/天×住院天數(根據受傷情況、醫囑意見、客觀病情需要及醫療機構或司法鑒定意見等確定出院后的營養期限)。
4、誤工費(時間、收入)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誤工費: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5、護理費
護理費:陪護人員誤工費×陪護時間
6、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7、住宿費
住宿費: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可按150元/天計算)
8、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4366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7932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4366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7932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4366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7932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具體傷殘賠償數額如下:
1、城鎮居民:
一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487320元;
二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90% = 438588元;
三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80% = 389856元;
四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70% = 341124元;
五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60% = 292392元;
六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50% = 243660元;
七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40% = 194928元;
八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30% = 146196元;
九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20% =97464元;
十級傷殘為24366元× 20年× 10% = 48732元。
2、農村居民:
一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158640元;
二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90% = 142776元;
三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80% =126912 元;
四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70% = 111048元;
五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60% =95184元;
六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50% = 79320元;
七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40% = 63456元;
八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30% =47592元;
九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20% = 31728元;
十級傷殘為7932元× 20年× 10% = 15864元;
9、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期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46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7252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46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7252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46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7252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7546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7252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11、喪葬費
喪葬費金額:平均工資/年÷ 12個月× 6個月= 24426. 5元(喪葬費用:城鄉標準一致(待2014年數據公布后調整)
12、死亡賠償金:
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暫時無法確認的,賠償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保管,待死亡人員身份確定后轉交賠償權利人。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死亡賠償金:24366元× 20年= 487320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死亡賠償金:24366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死亡賠償金:24366元×5年= 121830元
13、精神損害撫慰金
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計算標準及數額,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相關規定以及構成的傷殘級別、個案具體情況等因素綜合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