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的法律認定(著作權抄襲的法律認定)
我國關于抄襲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抄襲的界定標準如下:1.被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2.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而所謂的“適當引用”的數量界限,我國規定,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二千五百個字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法律客觀:
《著作權法》第3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法律上抄襲的定義
法律分析:目前沒有法律對“抄襲”作出明確的定義。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
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
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
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
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于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抄襲和剽竊行為的界定需具備的條件是
抄襲和剽竊行為的界定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行為具有違法性。
2、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
3、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有過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抄襲和剽竊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條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于抄襲物在發表后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已經發表的抄襲物。
我國司法實踐中認定抄襲和剽竊一般來說遵循三個標準: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這里的范圍不僅從“量”上來把握,主要還要從“質”上來確定;第三,引用是否標明出處。
這里所說的引用“量”,國外有些國家做了明確的規定,如有的國家法律規定不得超過1/4,有的則規定不超過1/3,有的規定引用部分不超過評價作品的1/10。
抄襲行為的危害
抄襲行為的危害有:抄襲別人的作品之后將作品用于營利,且依據此作品獲得的違法所得數額比較大,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抄襲者的社會評價帶來負面影響。對被抄襲者帶來精神和物質傷害。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竊他人作品的。
抄襲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判定抄襲有兩個標準: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法律客觀:
《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1、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抄襲作品觸犯了哪些法律
抄襲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管理法規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抄襲是指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般來說,對于實物財產被竊取,權利人比較容易發現,能夠及時進行維權,而對于著作權這種無形財產被竊取則較難發現。在實踐中,盡管對于抄襲行為的認定存在一定的難度,但并非無法可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我國司法實踐中認定抄襲和剽竊標準
法律主觀:
抄襲和剽竊的認定:抄襲是指竊取他人的作品當成自己的,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者一定程度上進行修改。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在著作權審判中較難認定的行為。剽竊指抄襲創作出的作品但不說出其來源。兩者是同一概念。
法律客觀: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抄襲法律相關規定
抄襲如何認定
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 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于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已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二、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后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后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后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 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并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后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它侵犯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于抄襲。
抄襲犯了哪條法律
法律主觀:
不犯刑法。抄襲文章觸犯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法律上抄襲罪是怎么判的
法律主觀:
第一,被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 著作權法 》保護; 第二,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侵犯著作權 或者與 著作權 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 違法所得 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 侵權行為 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法律客觀:
《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