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社保的相關規定(勞務派遣社保和正式工社保一樣嗎)
勞務派遣公司需要給派遣勞動者繳納社保嗎
勞務派遣公司需要給派遣勞動者繳納社保。
因為按照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的規定:
1、派遣單位有按照國家規定和派遣協議約定,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2、也就是說勞務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權利的,勞務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繳納。不過在實踐派遣用工的過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與用工企業協商確定,一般是用工單位出錢,派遣單位辦理社保,不管兩者怎么協商總之派遣勞務工的社保不能少;
3、有規定,勞務派遣的公司要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4、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
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5、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6、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公司需要給派遣勞動者繳納社保。因為按照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二)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
(三)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四)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五)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七)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勞務派遣公司不給交社保合法嗎
不合法。勞務派遣工的社保由勞務派遣單位繳納,因為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故勞務派遣單位應依法為勞務派遣工繳納社保。
勞務派遣單位不繳納社保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勞動者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有權要求經濟補償。
并且,派遣單位繳納社保時,按照一般規定,社保由勞務派遣和勞務派遣單位共同繳納,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勞務派遣單位從派遣工工資里扣掉,勞務派遣單位也按照規定支付相應的比例繳納社保費。因此,勞務派遣單位不給交社保是違法的,對于此類行為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現在許多單位,特別是勞務派遣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法律知識的欠缺,或者利用用人單位的優勢,不依法繳納社保,嚴重損害派遣勞動者的利益。所以,如果涉及的勞動者較多,可以在必要時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社保由誰繳納
由哪一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未約定的由勞務派遣單位繳納,因為其是被派遣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那么勞務派遣社保由誰繳納?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勞務派遣社保由誰繳納勞務派遣工的社保都是由派遣單位繳納的,一般都是由派遣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因為勞務派遣工的用人單位是派遣公司,而社保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繳納,所以應當由派遣單位繳納社保。
二、勞動法對勞務派遣人員社保繳納的規定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參照標準。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都要核定一下基數。基數越高,員工的社保賬戶的金額就越多。勞務派遣工怎么繳,只能說和他的待遇有關系,看單位怎么給上了。
三、勞務派遣工怎么交社保勞務派遣工怎么交社保:根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將按用人單位提出的派遣員工工資基數,辦理社會保險的項目,具體內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單位支付次月社會保險所需費用;
(二)勞務派遣機構為派遣員工代交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根據派遣員工每月增減情況變化,及時辦理人員調入、調出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四)符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應享受的待遇時,辦理各項費用的報銷手續;
(五)應用人單位要求代交派遣員工住房公積金;
(六)向用戶提供各項社會保險的政策咨詢及各項社會保險新出臺政策的宣傳。
勞務派遣交的社保是屬于職工社保嗎
只要是單位繳納的社保就屬于職工社保
勞務派遣人員的社保問題是勞務派遣工的社保由派遣單位繳納。勞務派遣工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由派遣單位繳納,勞動者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有派遣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其相互關系調整適用《勞動法》。
從法律關系上講,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故應有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故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定義務。
當然在用工實務領域,基于效率的考慮,派遣單位可能會與要派單位約定有要派單位直接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避免了要派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用工費,派遣單位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復雜過程,但這種約定只是雙方之間的合同義務,并不改變派遣單位的法定義務性質。
如何辦理派遣員工的社保
根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將按用人單位提出的派遣員工工資基數,辦理社會保險的項目,具體內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單位支付次月社會保險所需費用;
2、勞務派遣機構為派遣員工代交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根據派遣員工每月增減情況變化,及時辦理人員調入、調出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4、符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應享受的待遇時,辦理各項費用的報銷手續;
5、應用人單位要求代交派遣員工住房公積金;
6、向用戶提供各項社會保險的政策咨詢及各項社會保險新出臺政策的宣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有社保嗎
法律主觀:
勞務派遣工需要交社保,由派遣單位繳納。因為法律規定社保由用人單位進行繳納,而勞務派遣工的用人單位就是派遣單位。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勞務派遣工社保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工的社保應當由派遣單位繳納。勞務派遣工的用人單位是派遣公司,而社保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繳納,所以應當由派遣單位繳納社保,勞動者個人承擔社保部分,由派遣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需要繳納社保嗎
勞務派遣單位需要為派遣人員繳納社保。否者應當在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由用工單位繳納社保?!秳趧雍贤ā芬幎?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區別如下:
1、派遣員工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而非用工單位;
2、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是由派遣公司繳納的;
3、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應當履行下列義務: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4、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中國人才市場運用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員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于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勞務派遣人員的社保如何繳納
根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將按用人單位提出的派遣員工工資基數,辦理社會保險的項目,具體內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單位支付次月社會保險所需費用;
(二)勞務派遣機構為派遣員工代交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根據派遣員工每月增減情況變化,及時辦理人員調入、調出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四)符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應享受的待遇時,辦理各項費用的報銷手續;
(五)應用人單位要求代交派遣員工住房公積金;
(六)向用戶提供各項社會保險的政策咨詢及各項社會保險新出臺政策的宣傳。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保有以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會保險覆蓋所有社會勞動者。
3、互助性:利用參加保險者的合力,幫助某個遇到風險的人,互相互濟,滿足急需。
4、強制性:由國家立法限定,強制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
5、福利性: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需要購買社保
勞務派遣人員是需要購買社保的,但是勞務派遣人員的社保不是直接由用工單位繳納,社保是由和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繳納,勞務派遣人員的社保應該由勞務派遣的公司繳納。
一、勞務派遣員工需要交社保嗎勞務派遣員工需要交社保,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故應有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故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定義務。
二、勞務派遣解聘后是否有補償勞務派遣解聘后有補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三、勞務派遣合同到期如何賠償勞務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合同應當支付員工雙倍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