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分為哪些等級(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哪些等級)
安全事故等級分為哪4個等級
安全事故可以分為4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構成特別重大事故。
安全事故等級分為哪4個等級
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包括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活動),突然發生的意外事件,可能會對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傷害,或者設備設施損壞,或者導致經濟損失。這種事件可能會導致原先的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久終止。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里的規定,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通常會根據多種因素進行評估,包括事故的性質、嚴重度、可控性和影響程度等等。這些因素的綜合考慮將事故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具體來說,這些等級是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而確定的。
安全事故一般分為幾等級?
安全事故一般分為四個等級。
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
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根據不同情況會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安全事故的責任主要分為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直接責任:指與事故有直接關系,且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應承擔的責任。如企業員工未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未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備等導致事故發生的行為。
2、主要責任:指對事故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應承擔的責任。如企業領導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等導致事故發生的行為。
3、領導責任:指企業領導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如企業領導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等導致事故發生的行為。
在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中,需要注意的是,責任的劃分并不是絕對的,有時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同時,在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和處理工作,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上報和調查處理。
安全事故劃分為四個等級
安全事故劃分的四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鏈御羨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職業活動或有關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的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對職工、公眾或環境以及生產設備造成即刻或延遲性嚴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業性質、特點不同,具體事故嚴重程度的劃分標準也不同,職工傷亡事故的傷害程度的分類劃分如下:
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職業活動或有關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的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對職工、公眾或環境以及生產設備造成即刻或延遲性嚴重危害的事故。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棚拍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應急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前款罰款數額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處以罰款。第一百一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后,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應當繼續履行賠償義務;受害人發現責任人有其拆缺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安全事故劃分為四個等級
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雹碼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一)特別重大滑悄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源讓哪)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就是說 30人以上 包含30人。
安全事故分為哪幾個等級
法律分析:事故等級: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幾個等級
一、安全生產事故分為幾個等級
1、安全生產事故可以分為4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構成特別重大事故。
2、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二、四個等級的事故由誰負責調查
由當地的安監局負責。生產安全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制定相關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
安全事故分為幾個等級
安全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特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的應急預防方案:
1、公司配備專職安全經理、安全員,負責對本公司營運線路上出現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造成事故損失和影響的,實行安全考核制、責任追究制。
2、抓事故預防,糾違章違紀,經常組織對各營運線路的安全檢查。
3. 一旦發現腳手架、施工平臺、塔吊等施工設備有倒塌的可能性或倒塌時,應立即呼叫在場全體人員進行隱蔽和撤離。
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法律分析: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為:一、特別重大事故,二、重大事故,三、較大事故,四、一般事故。
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事故分為幾個等級?
安全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具體如下
1、特別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安全事故劃分為四個等級
安全事故劃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事故等級: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安全事故四個等級劃分定義: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賠償標準
(一)喪葬補助費是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連續6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勞動者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勞動者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是:配偶每月40%,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每月10%。核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總額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工業死亡一次性補助標準為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個月至60個月。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規則》列出了12條“從重處罰”的情形,包括:危及公共安全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責令限期改正卻逾期未改正;一年內因同一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持續違法;隱匿、銷毀違法行為證據;對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逃匿或瞞報、謊報;拒絕、阻礙或以暴力威脅行政執法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