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的處理部門是哪個(租房糾紛律師)



租房糾紛的處理部門是哪個(租房糾紛律師)
租房糾紛的處理部門是哪個(租房糾紛律師)
【法律分析】:第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我們一般建議雙方就爭議內容進行協商,簽訂和解協議,可以尋求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在場作為見證人。第二,若租賃合同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派出所、房管所對爭議內容進行居中調解,從而解決糾紛。第三,若房屋租賃糾紛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的,那么可以依據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四,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法律分析:
因租房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第三人或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第三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主觀:
1.租賃糾紛也就是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調解解決: 一是通過 人民調解委員會 調解;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調解。 2.還可以仲裁解決,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法律客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租賃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
法律分析:
雙方因租賃合同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仲裁或者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