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怎么判
法院對于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的最新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的行為人量刑標準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法律分析: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導致國家一、二、三級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
2、導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損毀的;
3、其他后果嚴重的情形。
法院對于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法院裁量的標準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由于國家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文物保護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工常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量刑幅度?
法律分析: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的量刑幅度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結果犯,“后果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指導致國家一、二、三級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以及導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損毀的。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對于危害結果的發生是出于故意,不構成本罪,而構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既遂的處罰
法律分析: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既遂的處罰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四百一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判幾年
因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最判處根據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壞或者損失,后果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破壞一般文物,不構成本罪。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