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酒后駕駛事故責任如何認定(酒后駕駛機動車事故責任)
酒駕在交通事故中如何認定責任
法律分析:酒駕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也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認定,根據作用大小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并不是酒駕就是全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中有一方飲酒了如何劃分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飲酒駕駛機動車是造成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我國交通管理部門對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查處是非常嚴厲的,那么交通事故中有一方飲酒了怎樣劃分責任?我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交通事故中有一方飲酒了如何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是由于一方喝酒造成的,另一方沒有過錯的,喝酒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的,依據雙方過錯對事故的影響劃分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五十九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酒駕輕微事故怎么處理
飲酒后駕駛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酒駕發(fā)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如下:
1、發(fā)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y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fā)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yǎng)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yǎng)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證明手續(xù)。
10、 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zhí)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規(guī)定,交通事故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所以酒后駕車造成事故的,如果另一方沒有過錯的,酒駕方承擔全部責任。
酒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什么
1、根據規(guī)定,酒后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2、在醫(yī)院交警準備驗血測量酒精時,對方拒絕,很顯然是心虛,應視為酒后駕車;
3、交管部門在沒有檢測的情況下,貿然出具事故認定書且偏頗很大,缺乏科學依據;
4、對方車輛沒有年檢,屬于駕駛不合格車輛,應視為嚴重違規(guī)。綜上所述,責任肯定在對方,交管部門的這一認定是錯誤的。(況且對方有追尾的嫌疑)你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以書面的形式向其主管部門(公安局法制紀檢科)申請復議,要求他們重新認定。二是如果對復議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他們撤銷錯誤的判決。同時你也可以向當地政府信訪局或紀檢監(jiān)察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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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醉駕如何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對方醉駕的責任承擔方式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如果交通事故由對方醉駕行為造成的,需要由醉駕方負全責,若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將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一、交通事故對方醉駕如何劃分責任
對方醉酒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對方一般是負全責,具體責任劃分以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為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醉駕出交通事故如何處罰
醉駕出交通事故的,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至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會被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方醉駕致使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對方承擔全部責任,但如果我方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也具有過錯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具體的認定,最終確定賠償標準。醉駕方也會因此吊銷駕駛證,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重新進行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