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備案可以上社保嗎(勞動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寫)
勞動合同備案了才能交社保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 不備案的情況下,也是不影響 社保 的繳納,繳納社保只需要要簽訂了勞動合同后,建立 勞動關系 就必須繳納。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職工向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買社保需不需要勞動合同備案嗎
法律分析:我國未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要備案,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繳納。《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買社保需要勞動合同備案嗎
法律分析:我國未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要備案,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買社保的公司必須要到勞動局備案才可以嗎?
法律分析:1、不一定,如果是公司的員工,存在勞動關系那就要報備。2、有些政策社保是跟勞動合同有掛鉤的,最好能備案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公司買了社保卻不能備案勞動合同
法律主觀:
購買社保時不需要辦理勞動合同的備案手續。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買社保需要勞動合同備案嗎
法律主觀:
買社保一般不需要勞動合同來備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后,合同文本是由雙方各執一份,一般不需要交社保機構備案。因此職工在未員工申辦社保登記時,不是必須要將勞動合同備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備案之后才可以繳納社保嗎?
我就按照你提的問題逐個回答吧。
1、勞動合同的備案必須給社保局(或者以前叫勞動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
2、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簽訂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繳納。
3、勞動合同可以通過社保網查詢,社保和公積金也可以查詢。社保和公積金的查詢方法很多,到社保局、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打電話12333或12319查詢;上社保網或公積金網查詢。
4、不管合同是否備案,簽訂合同已經產生法律效力,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才算不違約。
5、如果離職,需要和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并且開具離職證明。
新型成立的公司跟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交社保需要走什么程序?公司得先去勞動局備案嗎?備案需要什么資料呢?
企業和員工簽的勞動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但是公司在后期給在職員工依法繳納社保時需要備案。具體程序:
1、企業先到勞動局備案,申請社會保障證書。
2、領取當地的勞動合同樣本,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勞動合同,辦理員工的相應人事檔案,然后申請就業證。
4、帶著合同、就業證到社保處辦理保險。
備案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準執業的證件。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擴展資料:
簽署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單位的基本情況要明確,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等,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社會保險約定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