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破產規定(銀行破產規定在哪個法)
銀行定期存款賠償標準是多少銀行破產最多賠多少錢
在銀行存的定期若是遇到了銀行破產的情況,那么存款人首先是拿回自己的本金,利息可能是會被損失的,銀行破產之后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存款人的錢是由存款保險賠償的,那么最多會賠償多少錢呢?
銀行定期存款賠償標準是多少?
國家規定銀行存款賠付上限是50萬,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賠償,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賠償限額以為的,實行全額賠償。
但是50萬元以上的存款并不是就沒有安全保障,即是個別銀行出現問題,通過市場手段,運用存款保險基金促成健康的銀行收購問題銀行,將問題銀行的存款轉移到健康銀行,也可以使存款人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銀行定期存款賠償條件:
出現下列情形時,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賠償被保險存款:
【1】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
【2】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
【4】經國務院批準的七天情形。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該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夠賠償存款。我國的存款保險法是從2015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但凡是存在銀行的存款,都是免費享受這個保障的。
銀行破產受國家保護嗎?
銀行破產受國家保護,所有銀行都加入了存款保險。存款保險是指銀行已經加入了保險保障、融資和社會管理的功能。
《存款保險條例》規定,銀行破產時,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銀行存款本息合并計算,最高賠償金額為50萬,即存款人在銀行存款超過50萬,最高賠償金額為50萬,存款人在銀行存款不足50萬的,實行全額賠償。
銀行破產最多賠50萬包括理財產品嗎 是這樣規定的
中國允許銀行破產。為保障儲戶財產安全,國家出臺了《存款保險條例》。只要儲戶存款的銀行是《條例》的保險機構,儲戶在銀行的存款本息不超過50萬元。即使銀行破產,儲戶的錢也可以全額支付。讓我們談談銀行破產最多50萬是什么意思?銀行破產最多50萬,包括理財產品嗎?
銀行破產最多賠50萬是什么意思?
中國人民銀行實行存款保險制度,最高還款限額為50萬元。存款保險制度為銀行破產做好了準備。 總之,如果用戶在銀行存款不足50萬元,如果銀行倒閉,保險公司將全額支付50萬元。 若存款超過50萬元,則無法獲得全額賠償,這最終取決于銀行的清算。
根據存款保險的規定,每個用戶在一家銀行的存款總額在50萬元以內就可以得到存款保險的保護。無論銀行的經營狀況如何,即使銀行倒閉,用戶的存款也會被存款保險覆蓋,存款到期也不會無法兌現。
存款保險的出現,一方面是為了保護用戶的存款,另一方面也是促進存款市場化的唯一途徑。未來,用戶在銀行存款超過50萬元的部分可能會損失,未來銀行也可能會破產它將繼續像企業經營一樣市場化,并由市場決定銀行的未來發展。
銀行破產最多賠償50萬,包括理財產品嗎?
不包括金融產品。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央行破產,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存款保險涵蓋存款金融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和外幣存款,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企業和其他單位存款的本息,但不包括銀行金融產品等投資基金。
銀行破產怎樣規定
法律分析:銀行作為金融機構之一,如發生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等情形,則適用《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具體破產程序有: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符合相關情形的,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請,并指定管理人,在此期間由管理人管理債務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一百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 金融機構實施破產的,國務院可以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七十一條 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銀行法規定銀行可以倒閉破產嗎
法律分析:銀行是允許倒閉破產的,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七十一條 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銀行破產法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主觀:
銀行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包括如下內容:銀行破產法一般是指《存款保險條例》,依法對有破產風險的銀行實行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法律客觀:
《存款保險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中國的法律允許銀行和保險公司破產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均有規定允許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六十九條商業銀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債務清償計劃。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解散。
商業銀行解散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清算過程。
第七十一條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七十二條商業銀行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八十九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七十條商業銀行因吊銷經營許可證被撤銷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及時組織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九十條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第九十一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三)保險公司欠繳的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第九十三條保險公司依法終止其業務活動,應當注銷其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第九十四條保險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銀行允許倒閉嗎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
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職責:參股或保證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銀行允許倒閉嗎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
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職責:參股或保證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如果銀行破產了怎么賠償?
一、銀行倒閉存款如何賠償
銀行如果倒閉是會賠償的,并且它的賠償標準如下:中國目前《存款保險條例》具體是這樣的: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央行測算,50萬元的償付上限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換句話說就是國家不再為儲戶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兜底,允許銀行破產倒閉,一旦有銀行破產,儲戶的存款將由存款保險機構賠償,但賠償有一定限額。儲戶在單個銀行的存款,最大賠付額度將是50萬元,超過這一限額的存款部分,將得不到賠償。
在《商業銀行法》中對于商業銀行的破產有著詳細的規定。第六十四條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對被接管的商業銀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能力。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
二、銀行儲戶如何降低風險
(一)要有“銀行也會破產”的風險意識
雖然存款制度的實施意味著銀行也可能破產,但是銀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破產的,比如國有大行工農中建交,這五大行破產的風險就很低,因為這些大型銀行體量巨大,一旦出現一點問題,影響也會是巨大的,這些銀行是“大到不能倒”。相反,一些中小型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弱,如果經營不善,就有破產的可能性。
當然,有了存款保險制度,也不是說銀行就會倒閉破產。如果一個銀行眼看要破產了,那國家相關部門就會監管,會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就算小銀行經營不善,還有可能被大銀行接管、收購,不是立即就走到破產這一步,因此真用到存款保險的可能性非常低。
也就是說,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一方面告訴大家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面告訴大家,銀行也可能破產,要有風險意識。以后,對待銀行存款也要貨比三家。當然,也不要看哪家銀行利息高就存哪家,要明白風險和收益并存,相比之下,更要考察銀行的運營狀況是否優良。另外,連銀行都可能破產,其他東西就更不用說了,所以,以后買其他理財產品,比如P2P、基金等就更要謹慎,要明白在金融的世界里,沒有100%的安全。
(二)50萬以上的存款分別存入不同銀行
存款保險條例說了,一家銀行一個賬戶,每個賬戶最多賠付50萬,那么如果分散到幾家銀行,風險就會小很多。比如有100萬的存款,可以分別存入兩家銀行,這樣即便兩家銀行都出事的話,也可以獲得100萬的賠償。當然,不是說越分散越好,比如,如果有500萬存款分別存到10家不同的銀行,這么做不但麻煩實際也沒有必要,但是如果真有500 萬元以上的大宗存款,最好不要只投到一家銀行,否則,出風險的概率就比較高,最好能多存幾家,兩家三家四家都可以。
(三)理財產品不賠付
存款是可以賠付的,但是銀行理財產品是不可以賠付的,包括銀行代售保險公司的保險、基金公司的基金等,這些產品雖然是銀行賣給你的,但是銀行不負責賠償。特別要提醒的是,你買的余額寶在這家銀行協議存款,都不能算是存款,因為余額寶是貨幣基金,不適于存款保險制度。另外,銀行理財不存在保本保息這一說,所以哪怕是銀行柜員這么說,你也不能信。
(四)分散投資,多樣化理財
投資理財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分散投資,因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風險。假如說我有100塊錢,拿出60塊錢存到銀行里,獲取固定利率收益,20塊錢買一些理財產品、基金之類的,還有20塊錢弄點兒高風險產品,買股票什么的。萬一高風險產品掙了就掙了,虧也就虧2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