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法院強制執行如何申請法律是怎樣規定的(勞動仲裁拒不執行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法院強制執行如何申請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主觀:
一、首先,仲裁裁決的 強制執行 應當向有 管轄權 的法院提出申請。 當被執行人在國外的,由當事人直接向被執行人所在國的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裁決的承認及執行。 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國內仲裁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涉外仲裁裁決,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執行。 由于我國人民法院對仲裁裁決的執行案件實行 級別管轄 ,因此,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其級別管轄參照人民法院受理 訴訟 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執行。 二、其次,當事人應該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申請書和有關材料。包括仲裁裁決書(正本)、仲裁裁決書送達證明、仲裁協議書或者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以及人民法院規定要提交的其它證明文件及材料。被執行人在國外的,按其所在國法院的規定提交材料。 三、最后,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期限,自仲裁裁決書規定履行期或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仲裁裁決書規定分期履行的,依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向外國的法院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期限,按該國的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 證據 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 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 受賄 ,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 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
在很多勞動合同糾紛中,當申請了勞動仲裁裁定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的結果。對于另一方來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執行,但是這是需要一定的流程。那么,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是怎樣規定的?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
1、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決書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范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強制執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執行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它們一經確定,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申請人,又稱被執行人。申請人是勝訴的一方,被申請人是敗訴的一方。
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后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強制執行的規定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組織,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執行本法院對第一審民事案件所作的判決和裁定。第二審案件的判決和裁定,原則上也由原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采取重大執行措施時,應當有司法警察參加。
如果被申請執行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在外地、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員又不便前往執行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托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函后15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內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執行。
請問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仲裁
法律分析: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的流程和執行時間分別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1、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決書原件而不是復印件。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范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執行時間:作出勞動仲裁裁決后,超過15天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書就生效,當事人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如果逾期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