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起訴會有案底嗎(醉駕免于起訴會有案底嗎)
免于起訴是否有案底記錄
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后,應當分別情況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撤銷案件的決定。關于免于起訴是否有案底記錄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免于起訴是否有案底記錄
1、免于起訴有案底記錄。案底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后,應當分別情況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撤銷案件的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案底是否可以消除
1、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后,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
案底留存的目的具體如下:
(1)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
(2)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
(3)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
所以,案件材料是不會自動消除。
2、被拘留一般不會留有案底
(1)如果賭博受到的是行政拘留
1行政拘留不屬于犯罪記錄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在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是可以查到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2行政拘留是屬于行政處罰的措施,對子女的影響是非常少的。
(2)如果賭博受到的是刑事拘留
1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如果刑事拘留后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這樣不會留有案底。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后,就會形成犯罪記錄,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案底。
2如果情節輕微的話是沒有什么影響的。但如果情節嚴重并且定罪的話,會留下案底,會影響子女的政治審查,子女考不了公務員。
如果公民有案底,那么其就業范圍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根據我國刑事法律的規定,若某個公民因犯了詐騙罪等的罪名被法院量刑,或者法院審理案件之后,雖然認定罪名成立,但不予處罰的情形,涉案人員就會留下案底。
免于起訴有案底嗎
免于起訴不一定有案底。
被檢察院決定起訴的當事人是否會有案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輕微而被不起訴的,仍會有本應的案底。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有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對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單位。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案件免于起訴有案底嗎
刑事案件免于起訴也會有案底記錄,相關規定如下:
1、免于起訴有案底記錄。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
2、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后,應當分別情況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撤銷案件的決定。
案底留存的目的具體如下:
1、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
2、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
3、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免于起訴是不是就沒有案底
被免于起訴的一般不會有犯罪記錄。
【法律分析】
刑事犯罪記錄也叫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相關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不起訴就意味著法院沒有機會認定犯罪,沒有被認定犯罪就不會有犯罪記錄。但不起訴不等于沒犯罪,要分三種情況,一是無犯罪,二是存疑不起訴,三是夠成犯罪但情節顯著輕微,不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只有前兩種才能說無犯罪記錄。如果是第三種情況。一旦登記立案,即使后來沒有任何處理都有記錄,除非直接被法院宣判無罪,或者當時是未成年人,那么輕微的刑事案件在滿足要求的情況下記錄會被封存,也就是除了當事人誰都不會知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不予起訴會有案底嗎
【法律分析】:有案底。公訴機關對其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代表其所涉犯罪事實被抹除、其所涉刑事犯罪罪名被削除、相應刑事責任被免除。故而通俗的講,本案在偵查、公訴機關是有“案底”的。因為這個不起訴決定不代表給其銷案銷罪銷責,所涉罪案依法結案后,案卷依法歸檔留存。本人有這個罪案記錄在,無犯罪證明無從談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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