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糾紛沒有簽訂合同(買賣糾紛案件怎么處理)
買賣合同糾紛未簽訂合同
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一方可以提供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買賣合同關系,法院通常可以結合雙方之間的交易方式、習慣等其他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買賣糾紛沒有合同起訴有用嗎
法律分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需要與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受訴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轄范圍。符合起訴條件的,必須受理,且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所以,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就可以起訴。如果因合同糾紛欲提起訴訟,但又沒有書面合同來證明自己是直接利害關系人,需要補充其他證據材料,來證明自己是利害關系人。其他證據可以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也可以是糾紛產生后補充采集的,比如聊天記錄、錄音錄像、書面確認材料、證人證言等等。比如民間借貸糾紛中沒有書面借款合同但是有轉款憑和收據作為證據證明雙方的借款關系和合同履行情況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中沒有書面合同但是有貨物交付單等憑證證明買賣關系。在沒有書面合同的前提,如果有這些可以證明雙方存在權利義務關系的其他證據材料也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沒有買賣合同怎么起訴對方
法律主觀:
沒有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但有其它證據,比如人證、物證、視聽資料等,能證明合同的事實的,可以按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糾紛一般到 被告所在地 法院或者 合同履行地法院 起訴。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買賣單方違約沒有簽合同怎么起訴
法律主觀:
因 買賣合同 中并未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單方毀約作出任何責任承擔的規定,因此建議在收取 定金 的前提下,且賣方同意解除買賣合同的前提下,將扣除定金后的房屋首付款余額無息返還客戶;也可要求客戶繼續履約辦理按揭手續,如其拒絕辦理,則可以變更付款方式要求其支付余款,如其仍拒絕,則需與您的委托人商量是否采取 訴訟 手段要求客戶繼續履約,但在整個過程中,應注意保留好 證據 。 買賣合同中的違約主要表現在: 一是一方無正當理由不交或不收貨; 二是一方無正當理由不適當履行。對于這兩種違約,如何計算索賠,因為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因此在索賠上,往往各說各的理,現根據兩個案例,點評買賣 合同違約 如何計算賠償。 在合同中,稱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也叫根本違約。在經濟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有兩種表現: 一種是賣方不履行: 按照客觀的計算方法,損失額的計算應以貨物的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作為標準,在以客觀標準計算損失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這一標準僅適用于合同標的物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如果合同標的物的價格是在不斷下跌,那么買方就不存在損失賠償的計算問題。當然,如果違約行為給買方造成了其他損失或合同訂有 違約金 條款,買方仍可要求賠償或要求支付違約金。 二是作為計算損失額依據的市場價格一般應是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如果履行地沒有市場,難以確定客觀的市場價格,在此情況下,應當以買方最容易購買替代物的地點的市場價格加上合理的運輸費用作為計算損失額的依據。 三是在計算損失額時,還應考慮各種受害人應節省的費用和應減輕的損失。因為違約發生以后受害人負有減輕損失的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一義務,就應自行承擔這一部分損失,從而應將不合理擴大的損失從損失總額中扣除。 四是假如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將該批貨物轉賣于他人,并且在該合同簽訂以后與他人訂了轉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據轉售價與合同之間的差額來計算損失。 綜合上面所說的, 合同單方修改權 會形成哪些問題?合同單方面修改的內容是無效的,任何一個合同都不能單方面的修改,必須要在雙方確定的情況下再來修改,不然的話會影起 民事糾紛 ,如果對方追起你的責任的話,可能還會要求你賠償違約金。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沒有合同的買賣經濟糾紛能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符合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都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雙方沒有簽訂合同如何起訴
法律主觀:
簽訂合同后,一方供貨,但是對方沒有給錢,要起訴的話,具體要看現有證據來分析訴訟策略。
首先,僅有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交貨憑證或者結算憑證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據此認定買賣合同成立,要從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等結合其他證據,綜合分析雙方提交的其他證據及其證明力的大小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做出認定。
其次,在合同、訂單均未簽字,但有對賬確認單、債權確認書等債權憑證,除買方提出足以推翻該證據的相反證據外,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據此認定買賣合同成立。因此,從證據的角度來說,對賬確認單、債權確認書等債權憑證的證明力要大于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交貨憑證活結算憑證。
最后,如果確認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超期付款或超期交貨均屬違約。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是由買方向賣方書寫的債權憑證,是買方認可買賣合同關系存在的書面憑證。買方出具的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憑證足以證明買方承認此債務存在的事實。在無相反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賣方持有該債權憑證即推定憑證持有人為合法的賣方,在當事人雙方之間存在明確的債權債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