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后不簽訂合同怎么辦(中標后乙方不簽訂合同,怎么處理)
中標了甲方不簽合同怎么辦
中標了甲方不簽合同的處理方法如下:
1、可以書面催告對方簽訂合同;
2、向招投標管理機構投訴或請求其督促簽訂合同;
3、如果甲方最終在規定的期限內。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滿足的條件如下: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標程序如下:
1、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2、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3、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4、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法定期限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5、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6、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
7、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但不得再次分包。
綜上所述,如果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合同和中標人的招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如果甲方不主動積極簽署合同,可以書面催告對方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中標后遲遲不來簽訂合同怎么辦?
法律分析:中標后不簽訂合同的,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中標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中標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中標后甲方不簽合同乙方可以催促簽訂合同,超過合同簽署的有效時限后,乙方可以撤回投標,要求甲方承擔相印的違約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同時可以到其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
法律客觀: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九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不一致,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中標后甲方不簽合同應該如何辦
1、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招標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再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2、如果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合同和中標人的招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如果甲方不主動積極簽署合同,可以書面催告對方簽訂合同。
3、如果甲方堅持不簽訂合同,可向招投標管理機構投訴或請求其督促簽訂合同。如果甲方最終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按規定訂立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賠償損失。
對方中標后,不與簽合同怎么辦
法律主觀:
工程中標后不簽合同的處理方式: 1、如果是中標人不愿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2、如果是招標人不愿簽訂合同的,中標人對其進行書面催告,催告后其仍不簽訂合同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
中標后不簽合同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中標后不簽合同的后果有:招標方中標后不簽合同可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中標方中標后不簽合同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法律客觀:
《招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中標后甲方不簽合同怎么賠償
中標后甲方不簽合同的處理方式有:
1、可以書面催告對方簽訂合同
2、向招投標管理機構投訴或請求其督促簽訂合同
3、如果甲方最終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按規定訂立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中標之后不簽合同怎么辦
法律分析: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招標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再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如果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合同和中標人的招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九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中標后遲遲不來簽訂合同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中標后遲遲不來簽訂合同的處理有: 1、無故不來簽訂合同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2、中標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五十九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工程中標后不簽合同怎么辦
辦法:1、如果是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絕簽訂合同,采購人可按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2、如果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可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中標供應商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招標單位不予退還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直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通報。
中標后雙方的責任:
1、中標人,中標人應該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分包中標項目中存在著招標投標合同與分包合同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中標人應當就中標的項目向招標人承擔全部責任,即使分包出去的項目是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的,也并不能因此而免除中標人的責任。因為如何分包、分包給何人等問題,都是由中標人決定的。招標投標法這種規定,要求中標人慎重選擇分包人,并加強對分包項目的管理。一旦分包項目出了問題,中標人向招標人承擔全部責任,而不得推諉于分包人。
2、分包人,接受分包的人的連帶責任。根據合同法原理,在分包合同關系中,分包人只與中標人有合同關系,而與招標人沒有合同關系。分包人僅就分包合同的履行向中標人負責,而不直接向招標人承擔責任。但是,由于分包人的工作直接關系到整個中標項目的完成及其質量,有必要適當加重分包人的責任,以維護招標人的權益。招標投標法作出特殊規定,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分包項目出現問題時,招標人既可以要求中標人承擔全部或者一部分責任,也可以直接請求分包人承擔全部或者一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