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幾種情形,什么情形下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是什么
1、合同當事人沒有締約能力。
2、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的請知規定。
3、合同違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5、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合同無效:
根據2024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約賦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什么情況下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6)合同當事人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無效五種情形解讀:
(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
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也是影響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損國家利益時,該合同才為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一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
惡意串通而訂立的合同,其構成要件是:
1、當事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為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2、當事人之間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連、勾通,使當事人之間在行為的動機、目的、行為以及行為的結果上達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實現。在實現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后,當事人約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實施該種合同行為。
3、雙方當事人串通實施的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結果,應當是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并不禁止當事人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中獲得利益。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謀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時而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時候,法律就要進行干預。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
當事人實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當事人在行為的外在表現形式上,并不是違反法律的。但是這個形式并不是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目的,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而是通過這樣的合法形式,來掩蓋和達到其真實的非法目的。因此,對于這種隱匿行為,應當區分其外在形式與真實意圖,準確認定當事人所實施的合同行為的效力。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需要說明的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合同,當事人在主觀上是故意所為,還是過失所致,均則非所問。只要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就確認該合同無效。
(6)合同當事人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是不具有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不能產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效果,因此無民事行為人實施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其訂立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理解其行為,無法預見其行為后果,其活動應當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無效合同的幾種情形
法律主觀:
無效合同有以下四種情形:,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3.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無效合同產生的法律后果是:,1.返還財產,包括單方返還和雙方返還;,2.折價補償,當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進行補償;,3.賠償損失,一方當事人因合同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的規定,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辦法。,第五百六十七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合同法規定的幾種無效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無效情形有哪些
1、合同無效情形如下:
(1)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2)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合同違背公序良俗;
(4)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公共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
1、合同當事人具有締約能力;
2、合同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內容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有效性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有效性的構成要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的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民法典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
民法典是我國民法的總綱,其中對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下面我將從五個方面為您詳細介紹這五種情形。
一、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如果合同的內容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比如,如果一份合同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者違反了公序良俗,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
二、違反公序良俗
合同的內容應該符合公序良俗,如果違反了公序良俗,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比如,如果一份合同的內容違反了社會道德或者倫理,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
三、欺詐
如果一方在簽訂合同時,采用欺詐、威脅等手段使對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比如,如果一方在簽訂合同時隱瞞了重要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
四、惡意串通
如果合同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惡意串通,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比如,如果兩個商家在簽訂合同時協議抬高價格,排除競爭對手,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
五、違反法定程序
如果合同的簽訂過程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比如,如果一份合同的簽訂過程中沒有經過必要的法定程序,或者簽訂合同的雙方沒有具備簽訂合同的資格,那么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
總之,以上是民法典規定的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如果您在簽訂合同時遇到以上情況,應該及時采取法律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具體是什么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是:(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二)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無效;(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四)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五)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無效。
一、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具體是什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
(二)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無效;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四)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五)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確認合同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法定時效期間內應當行使一定的請求權,如果超出該時效期間不行使,則侵權人或者債務人便享有抗辯的權利。訴訟時效只是針對債權請求權而言的,即權利人基于債的關系,請求相對人作出某種特定行為的權利。
而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雙方并未基于合同產生任何權利義務關系,相互之間均不存在債權請求權,因此,沒有適用訴訟時效的基礎。同時,訴訟時效的起算以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為準,而確認合同無效之訴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雙方都不能確定是否存在權利被侵害的事實,因此,從這個邏輯上來說,也不可能適用訴訟時效。
另外,合同無效是因為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嚴重影響了市場交易的正常秩序,如果適用訴訟時效,那么經過一段時間后,無效合同不能被確認無效,豈不是就達到了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這就嚴重違背了我國法律的立法宗旨。因此,確認合同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侵犯他人或者是社會利益的合同都是屬于無效的。簽訂合同的目的是保護雙方的,不過合同是無效的情況下,自始至終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一般的案件訴訟時效是三年,最長的是二十年,不過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是不受限制的。
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是什么
1、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則纖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猜帶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孫兆仿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什么是有效合同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合同條款無效的五種情形是什么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4、違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無效的規定:
1、勞動合同全部無效:
(1)勞動關系歸于消滅:
勞動合同的訂立違背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真實意思,或者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樣的勞動合同被認定為全部無效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自然歸于消滅;
(2)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報酬: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無論是哪一方的過錯,只要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但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惡意串通,共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
(3)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無效有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依法提供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包括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1)調整無效部分使之有效,調整的效力可溯及于勞動合同訂立之時;
(2)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在哪些情形下合同無效
法律主觀:
合同無效的情形分別有以下幾種: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