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公司必須給員工交社保嗎
試用期員工是否需要繳納社保
法律主觀:
試用期要繳納社保,法律規定只要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 勞動合同期限 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第七十二條,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試用期期間 包含在 勞動合同的期限 內。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處于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 繳納工傷保險 費 五險一金: 1、養老保險:單位:22%、個人8% 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3、生育保險:全由單位負擔(0.5%) 4、工傷保險:全由單位負擔(0.5%) 5、醫療保險:單位:12%、個人2% 6、公積金:單位:7%、個人7%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試用期交不交社保
試用期是需要交社保的。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也應當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自勞動關系建立時起即應當依法繳納,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的開始即意味著勞動關系的開始,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
社保五險一金繳納的條件如下:
1、和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合同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是中國境內的合法辦理了營業執照等手續企業,按要求進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登記;
3、是中國籍合法公民;
4、與戶口無關,不分城鎮、農村、外地和本地都可以辦理五險一金。
辦理社保五險一金需要的資料如下:
1、公司,勞動合同、人員增加表、工資證明;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照片、減員表或帳號。
社會五險一金具體包括如下:
1、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醫療保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最大的好處就是實行社會統籌,具備共濟性,增強了抗風險能力,保障了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
3、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4、生育保險: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的作用是使生育女職工在生育和哺乳期間享受保障,不至于因生育停止工作和陷入生活困境;
5、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是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致殘、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由社會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
6、公積金:是單位給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員工辦理參保登記并繳納社保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試用期必須買社保嗎
試用期必須買社保。
根據相關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期間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處于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試用期轉正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工作表現良好:試用期是用來測試員工是否適合該崗位的時間,員工需要在試用期內表現良好,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通過考核:公司需要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員工需要通過考核,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和經驗勝任該崗位工作。
3、符合公司要求:員工需要符合公司的要求,如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工作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4、具備穩定的工作狀態:員工需要在試用期內表現出穩定的工作狀態,證明自己有足夠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能夠長期穩定地完成工作任務。
試用期包括以下內容:
1、工作內容:用人單位應當明確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工作標準等;
2、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明確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等;
3、工資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明確試用期內員工的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等;
4、工作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明確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標準,以及能夠接受的監督和考核方式等;
5、內部培訓:用人單位可以為試用期內的員工提供必要的內部培訓和指導,以幫助員工適應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6、轉正條件:用人單位應當明確員工在試用期內需要達到的工作標準和績效要求,以及符合轉正條件的具體要求。
綜上所述,在工作期間要努力工作,發揮自己的優勢,為公司做出貢獻,提高自己的職業素養和競爭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試用期要交社保嗎
法律主觀:
試用期要交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交社保的起算期限是用工之日,而不是簽訂合同之日。
若是用人單位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繳納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若是勞動者對其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若是對于仲裁的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勞動糾紛仲裁前置。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 試用期包含在 勞動合同期限 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單位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于員工的意思或自愿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
試用期公司要給員工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必須要繳納。試用期內的員工同樣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的一個部分,應當依法繳納社保。試用期不繳納社保會加大企業用工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