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是多少
土地使用權的稅率
法律主觀:
當我們對土地的使用權有所有者,就有就有義務到稅務局繳納相關的稅務,如土地使用稅。在營改增后土地使用稅的稅率發生了變動,納稅人需要清楚地知道新的征稅稅率。
營改增后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稅率: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五條規定:“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因為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列舉的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租賃服務,因此,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適用6%的稅率。
2、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因此,土地屬于不動產范疇。
并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明確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不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1%。按照(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綜上所述,我們了解到營改增后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同時,土地使用權者不論是將土地使用權對外出租還是轉讓,在協議簽署后都必須到當地的稅務局申報稅務,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繳清自己的稅賦。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契稅 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以3%稅率征收契稅 在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時,需要交納的稅費比較多,但都是一部分由出讓方負擔,另一部分由受讓方承擔。相比之下,出讓方交納的稅費要比受讓方交納的多幾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土地使用權開票稅率
法律主觀:
關于轉讓 土地使用權 增值稅稅率 具體包括哪些有如下回答一、營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權應 繳納增值稅 、城建稅和 教育費附加 、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二、根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不 繳納營業稅 。第十五條(二) 轉讓土地使用權 ,稅率為11%。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以上規定,出售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增值稅。如果你出售的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則可以選擇按購銷差價依5%計算增值稅。比如土地使用權購入500萬元,現在賣1550萬元,則應納增值稅=(1550-500)/(1+5%)*5%=50萬元。 三、隨征城建稅(城市7%、縣城5%、農村1%)和教育費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2%。 四、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轉讓 國有土地使用權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扣除項目的金額和憑證,稅務機關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由省級地稅局確定。 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 商標專用權 、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0.05%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 因此,土地使用權出售,就是財產所有權轉讓,應按出售價格依0.05%計算 繳納印花稅 綜上所述,出售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營改增后建筑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征收率有兩種:3%和5%,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3%和5%(原建筑業、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稅率為3%,金融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稅率為5%,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為5%~20%)。
(一)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征收率的情況: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自建的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4、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5、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6、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7、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8、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情況
1、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其他服務小規模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不動產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為11%。
對增值稅暫行條例作了的修改:
一是將實行營改增的納稅人,即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明確規定為增值稅的納稅人。這樣修改后,增值稅納稅人的范圍是: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同時,對增值稅暫行條例關于銷售額、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等條款中涉及征稅范圍的表述相應作了調整。
二是在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稅率中相應增加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稅率,并根據已實施的簡并增值稅稅率改革將銷售或者進口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圖書、飼料等貨物的稅率由13%調整為11%。
三是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作了相應調整。
四是為保證增值稅暫行條例與營改增有關規定以及今后出臺的改革措施相銜接,規定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有關事項,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經國務院同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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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一般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增值稅稅率
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非房地產開發公司),計劃將取得的一塊土地轉讓出去,該土地上無建筑物,增值稅要如何繳納?
一、如果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是在2016年4月30日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三條規定,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如果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是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目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增值稅稅率為9%。
相關政策規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3.《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年第39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不動產經營租賃房屋稅率是多少
3%的征收率。
商廳租賃營改增稅率分別為17%:一般納稅人(年應交納增值稅服務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
具體原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九)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公路經營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減按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明上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6.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增值稅稅率
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當中的增值稅稅率是11%,營改增以后,不動產租賃,不動產銷售以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適用稅收率都是11%。不過,轉讓土地使用權除了需要交增值稅之外,還得交契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 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2、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3、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并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4、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5、有關稅費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項目、標準及數額進行咨詢,并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為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于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為計算依據。
6、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
7、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歸屬問題
8、權屬變更程序與支付轉讓價款問題
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經合同簽訂、國土部門審批、補辦相關手續、登記辦證等多個環節,有時還涉及抵押權解除等程序,故轉讓費的支付應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據轉讓程序設定付款期限與金額,體現相互制約與督促作用,以降低雙方交易風險。
9、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后的轉讓問題
【法律依據】: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